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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北京兴业市政管理服务公司整体产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613   项目类别:   行政(事业)资产
  所在地区:   北京   所属行业:   不限
  挂牌日期:   2017-11-16 至 2017-12-13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北京兴业市政管理服务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延庆县(延庆区八达岭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孙海珍 成立日期 1993-03-23
注册资本(万元) 5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5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所属行业 公共设施管理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229722685072Q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道路养护、保洁服务;接受委托从事物业管理;污水处理。(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北京八达岭工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36.52 -36.5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39.7 280.02 -40.32
审计机构
2017年8月31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2.55 1.48 10.5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3.23 0 23.23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根据北京市延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延国资办函[2017]17号)文件,北京八达岭工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即转让方)已由北京八达岭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划转给北京中关村延庆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中关村延庆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北京市延庆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全资子公司履行出资人职责。目前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尚未完成工商变更及企业章程更新工作。 2、标的企业2016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出自2016年度财务报表。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八达岭工业开发区房地产开发总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延庆县(北京市延庆区八达岭工业开发区康西路118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
法定代表人 籍瑞 成立日期 1992-10-22
注册资本(万元) 11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全民所有制企业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229103043986A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市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中关村延庆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229780971624Y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中关村延庆园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09-15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延园投[2017]14号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北京兴业市政管理服务公司整体产权
转让底价 3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支付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9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已到账时间为准)。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②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的内容,已经了解转让标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③同意在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自行办理工商变更,转让方给予必要的配合。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9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披露终结。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赵经理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240159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