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北京市丰台糖业烟酒公司整体产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424 | 项目类别: | 行政(事业)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挂牌日期: | 2011-07-13 至 2011-08-03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北京市丰台糖业烟酒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北京市-市辖区(北京市丰台区七里庄路24号) | |||||
法定代表人 | 康春和 | |||||
成立时间 | 1964-06-0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3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216704-7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主营:销售包装食品、酒、糖、烟、罐头、竹滕制品、日用百货;零售家用电器、家用电子产品。【经营范围中未兼营取得专项许可的项目除外】*** | |||||
职工人数 | 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是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68 | -97.75 | -98.8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6.53 | 3469.79 | -3463.26 | ||||
审计机构 | 中诚信安瑞(北京)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06-30 | 0 | -7.14 | -7.1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6.33 | 3476.65 | -3470.31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首佳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6-01 | |||||
评估基准日 | 2010-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6.53 | 6943.73 | ||||
负债总计(万元) | 3469.79 | 3469.79 | ||||
净 资 产(万元) | -3463.26 | 3473.9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473.94(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首佳联合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部分经营场地曾租赁给北京小白羊超市连锁总店,租期届满,但租户仍占有七间未搬离。原企业职工因历史原因暂住办公楼四楼东侧办公室2间。受让方承担自行清退引致的风险和费用,转让方概不负责。(相关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2、该宗地西侧有部分面积占市规划红线(具体信息需由意向受让方自行向有关部门查询),由此引致的一切风险责任由受让方自行承担,转让方概不负责。 3、标的企业院内房屋对外出租3328平方米,现有承租户三家:华都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租用2500.55平方米租赁期限至2027年10月22日止;北京恒嘉通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租用300平方米和228平方米两处,租赁期限至2012年9月30日和2012年8月31日止;北京欧亚之星上网服务有限公司租用300平方米,租赁期限至2011年8月15日止。 4、标的企业外部债务中含有法院已判决尚未支付给贵州醇酒业货款54.4万元。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崇文区[110103]北京市崇文区永外安乐林路71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德春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79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贸易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50349-1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633695738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二商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3473.94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代标的企业一次性偿还对转让方的债务32402301.61元(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前向北交所提供汇款凭证及收据复印件)。 2、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书的同时应书面承诺以下事项:(1)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交易价款支付到北交所指定的账户内。因受让方原因未能按时签订交易合同以及未及时付清交易价款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返还,全部归转让方所有;(2)对标的企业的经营状况及环境完全了解并充分认可;(3)负责标的企业的工商变更及相关的过户手续等工作,并承诺支付标的企业后续变更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房屋、土地等变更过程中的相关税费和土地出让金);(4)如本项目进入竞价程序,则竞价服务费全部由受让方承担。(5)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继续承担所有债权债务;(6)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交割完成日的盈亏不影响成交价格;(7)受让方继续承继转让方就标的企业所签定的有关合同(①与华都国际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于2009年10月22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②与北京欧亚之星上网服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15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③与北京恒嘉通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8月31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④与北京恒嘉通泰商务服务有限公司于2010年9月20日签署的房屋租赁合同);(8)受让方应在整体产权交易完成后就标的企业所在地进行改造。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同时与转让方就标的企业经营场地改造签订有关协议,协议内容包括:同意转让方以开发成本价回购改造后门面房500平米、库房500平米、办公用房100平米,合计1100平米。在受让方没有对该宗地上的房屋建筑物改造前,转让方无偿使用现用于经营和办公用房合计800平米。 3、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需交纳1042.18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的账户。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①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程序中各意向受让方均未按照相关规则在规定时间内报价或意向受让方的出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⑤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起3个工作日内未能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的。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续存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以上(含)内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的银行信用评级应为AA级(含)以上【提供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42.182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招投标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北京市糖业烟酒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科信诚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邢昱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60131925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合法续存的注册资本金3亿元 以上(含)内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的银行信用评级应为AA级(含)以上【提供证书复印 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