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赤壁市龙佑赤壁温泉度假区一期第07栋别墅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6BJ1002797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北京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6-11-30 至 2016-12-1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湖北省赤壁市蒲圻办事处公安泉村 | ||
房产证号 | 赤房权证2006A字第1152号 | 目前用途 | 宾馆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344.64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土 地 |
坐落位置 | 湖北省赤壁市蒲圻办事处公安泉村七组 | ||
土地证号 | 赤壁市国用(2007)第1015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181.2 | |
用 途 | 商业用地 | 类 型 | 出让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30.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前(以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全额支付给转让方:(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及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交易价款的。 | |||||
处置方法 | 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评估以测绘宗地图中每栋别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准,未考虑测量及未来办理土地使用证所需支付费用对评估值的影响;评估按土地使用权证载年限考虑,即土地使用权于2007年取得,证载终止日期为2057年5月15日,土地使用权年限为50年;2007年签订的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土地使用权出让年期为40年。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旅游集团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1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公告期满前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30万元(以截止日17:00之前到账为准)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应自挂牌公告期满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和《物业服务合同》。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的,于《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付清。采用分期付款方式的,首期付款不低于转让价款的50%并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汇入北交所指定的结算账户,受让方须就剩余转让价款提供相应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剩余50%转让价款,应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付清。 3、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由北交所按规定返还。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100%扣除,全额支付给转让方:(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及在签订《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未支付交易价款的。 4、已经充分理解《转让公告》第一部分“转让标的简况”的“其他披露的内容”中披露的相关内容,并承诺其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文件即视为其就该等披露事项无条件放弃对转让方所有的权利主张,意向受让方不得要求转让方调整转让价款,也不得对其进行赔偿或补偿、但《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5、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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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旅赤壁景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中国港中旅集团公司
- 联系人:郭智宇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65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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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 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 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 无不良经营记录。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