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湖南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3-09-06 至 2013-10-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长沙蓝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湖南省-长沙市(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城M7-1栋C5)
法定代表人 魏业秋
成立时间 2002-07-24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146.8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原料及化工产品制造业
组织机构代码 74061237-9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化工新材料及精细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和监控化学品)、电子产品(不含电子出版物)的研究、开发、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及其相关的技术服务;防水材料的销售及施工;LED应用产品的生产(限分支机构)、销售及安装。(涉及行政许可的凭许可证经营)。
职工人数 1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蓝长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70.5%
2 武俊旺 29.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820.9 -245.81 -156.4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780.45 1324.64 455.81
审计机构 湖南恒圣伟业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7-31 687.16 -58.49 -53.3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788.2 1385.78 402.4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8-29
评估基准日 2012-08-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865.1 1880.57
负债总计(万元) 1395.75 1395.75
净 资 产(万元) 469.35 484.8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41.798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湖南大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明度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是
管理层持有
及拟受让标
的企业国有
产权情况
管理层(自然人)拟受让国有产权申请
姓 名 所在单位 职 务 现持有产权比例 拟受让产权比例
罗建军 长沙蓝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总经理 0% 41%
戴泉 长沙蓝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0% 10%
受让国有产
权的目的及
相关后续计
划 借助公司市场营运10余年的资源和股权转让契机,改变现有体制、机制、发展企业,实现价值,获得回报。
是否改变标
的企业的主
营业务及改
变方向 否
是否对标的
企业进行重
大重组及重
组内容 否
备注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蓝长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湖南省[430000]长沙市[430100]市辖区[430101]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麓景路2号
法定代表人 魏业秋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66859080-5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70.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70.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化工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2515
批准单位名称 蓝星化工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决议类型 其它类型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41.798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9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在约定时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成功受让标的后:①同意标的企业职工安置方案②妥善安置标的企业职工并保证标的企业职工队伍稳定③保证标的企业在二年内偿还欠化工部长沙设计研究院的508.97万元债务。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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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蓝长化工程科技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13370083068@163.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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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的 境内企 业或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能一次性支付交易 价款; 3、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9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 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 到 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