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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浙江英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浙江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12-11-01 至 2012-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浙江英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杭州市解放路168号
  法定代表人 包志虎
  成立时间 2006-06-15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493.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8968970-5
  经营范围
房屋租赁,物业管理服务。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21.340000万元   129.160000万元   96.6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861.670000万元   319.200000万元   1542.47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10.880000万元   128.360000万元   96.1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763.060000万元   67.250000万元   1695.81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9-30   172.890000万元   98.010000万元   73.38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88.740000万元   72.880000万元   1615.86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9-20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杭州分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398.440000万元   398.440000万元  
  长期投资
0.000000万元   0.00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463.230000万元   4159.900000万元  
  无形资产
0.0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861.670000万元   4558.340000万元  
  流动负债
319.200000万元   319.2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319.200000万元   319.200000万元  
  净资产
1542.470000万元   4239.14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239.14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截至2011年12月31日,标的企业主要资产为投资性房地产,主要系位于解放路166号、168号、170号的房产:根据其房屋所有权证记载,标的企业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925.9m2;根据其土地使用权证记载,标的企业拥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066m2,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终止日期为2041年10月24日。
标的企业的主要业务为自有房屋出租。根据标的企业与杭州中智外企服务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标的企业已将其拥有的全部房产出租给承租人,租赁到期日为2012年11月23日,承租人可以转租或分租,转租(分租)期限不得超过标的企业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具体详见相关房屋租赁合同及协议)。截至目前,承租人存在将标的企业房屋进行转租或分租的情形,转租或分租协议未提交标的企业备案。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有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5600.00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本产权转让项目挂牌期满,若征集到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并缴纳交易保证金(以下简称“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由拍卖公司组织拍卖,通过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公告将由拍卖公司另行发布,拍卖公司的联系人、联系电话和地址等详见拍卖公告;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不再举行拍卖会,本项目转让自然终止。
2.意向受让方在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其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须将保证金人民币900万元缴纳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的保证金专用帐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
3.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后,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向其追偿:
⑴意向受让方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⑵意向受让方在竞买号牌领取截止时间前未向拍卖公司递交经意向受让方及其经纪公司签字盖章的除交易价款以外其他条款均已锁定的《产权交易合同》的;⑶产生二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意向受让方未参与后续拍卖程序的;⑷在拍卖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⑸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4.《产权交易合同》由转让方根据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等的相关规定编制,并在产权交易机构备案。
意向受让方一经缴纳保证金,视同接受转让方在产权交易机构备案的《产权交易合同》所列示的全部条款和条件。缴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应在竞买号牌领取截止时间前,向拍卖公司递交经意向受让方及其经纪公司签字盖章的除产权转让价格以外其他条款均已锁定的《产权交易合同》一式十份,否则该意向受让方丧失竞买、受让资格。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扣除履约保证金后的余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6.受让方须付清交易价款后,才能办理产权交易标的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以下简称“产权过户手续”)。产权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后即可向转让方提出办理要求,转让方应在受让方提出要求后十个工作日内,根据受让方要求,向其提供应由转让方提供的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所需的材料。
7.自受让方付清交易价款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转让方向受让方移交标的企业的相关资料,包括房产证、土地使用权证、公司印章印鉴、历年财务帐册等。
8.标的企业的主要业务为自有房屋出租。转让方同意,标的企业与承租人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标的企业在转让方控制期间不再续签或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受让方受让产权交易标的后,负责标的企业房屋租赁合同到期后的续租或租户清退等事宜,并承担或享有由此产生的相关损益。
9.产权交易中涉及的税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产权交易中发生的有关费用,按照相关规定应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的,由转让方、受让方双方各自承担及支付。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具有 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和商业信 用。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 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9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96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中化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拍卖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