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富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香港中环永和街25号俊和商业中心14楼 |
成立时间 |
2013-11-22 |
注册资本 |
港币 1.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外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外资企业 |
经营规模 |
未知 |
组织机构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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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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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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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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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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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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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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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 |
核准(备案)机构 |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5-03-17 |
评估基准日 |
2015-03-17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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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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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债总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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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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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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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富昌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持有上海诚信国际经贸有限公司100%股权。
上海诚信国际经贸有限公司坐落于上海外高桥保税区,其主要固定资产:沪房地浦字(2009)第090631/090632/090633号
房地坐落:奥纳路188号
权属性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用途:工业用地
面积:11036平方米
使用期限:2002-9-30至2043-3-31
幢号 建筑面积㎡ 房屋类型 用途 层数
1 17813.99 工厂 厂房 7
2 6275.23 工厂 厂房 6
3 6603.93 工厂 厂房 6
合计 30693.15
经营性净资产:4169.4505万元(详见2015年1月31日资产负债表)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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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44169.0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转让方和交易所确定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交易保证金。如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在《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上海市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股权转让价款。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5.本项目为境外交易,结算币种为港币。
6.本项目从2015年1月31日至产权交割日的期间损益由转让方承担。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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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4416.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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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长瑞集团有限公司 |
经济类型 |
外资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外资企业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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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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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2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