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12.2%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09BJ1002668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新疆/乌鲁木齐 | 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挂牌日期: | 2009-06-19 至 2009-07-1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 | |||||
住所 | 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钻石城5号数码港大厦20层06座 | ||||||
法定代表人 | 陈金成 | ||||||
注册资本(万元) | 3416.67 人民币 | ||||||
所属行业 | 医药工业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许可经营项目:中药饮片、药品的生产(具体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以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核发的生产许可证为准)。保健食品的生产销售(具体经营范围及有效期限以自治区卫生厅核发的卫生许可证为准)。一般经营项目(国家法律法规有专项审批项目除外):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房屋、车辆租赁。高新技术产品的研究、开发及相关资讯服务。机械设备销售。 | ||||||
职工人数 | 156 人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前五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新疆亚欧铁路多元经济发展中心 | 30.73 % |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药有限责任公司 | 30.73 % | ||||||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 12.2 % | ||||||
吾甫尔.库尔班 | 10.73 %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维吾尔医研究所 | 6.32 % | ||||||
标的 企业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况 | 评估机构 | 新疆新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9-06-11 | ||||||
评估基准日 | 2008-12-31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4597.24 | 负债总额 | 1436.39 | 所有者权益 | 3160.8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385.6237 | ||||||
标的 企业 审计 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4741.9 | |||||
净资产(万元) | 3305.51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287.88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7.65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7.65 | ||||||
交易 内容 | 转让标的名称 | 新疆奇康哈博维药有限公司12.2%股权 | |||||
挂牌价格(万元) | 403.2722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09-06-19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09-07-16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选择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产权项目分类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其它 |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应支付挂牌价款30%的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帐户;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 住所(地址) | 北京市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A座2304号 | |||
注册资本(万元) | 293938.5 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张紫微 | |||
监管机构(部门)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2.2% |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12.2%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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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德和永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付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610)66295717
- 手机:15810496605
- 传真:(86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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