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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9.51%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新疆/乌鲁木齐   所属行业:   不限
  挂牌日期:   2011-05-01 至 2011-06-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阜康市阜西石油基地 法定代表人 安尼瓦尔.牙生 成立时间 2001-05-28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145.7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2698780-1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餐饮服务(此项目经营期限至2011年4月01日),住宿服务。一般经营项目:化工石油设备管道安装工程承包一级,防腐保温工程,路桥,水利水电,送变电工程,房屋建筑安装工程,装饰装潢,汽车运输及修理,化工产品销售(危险剧毒除外),水泥制品销售,水泥预制、油田工程技术服务,塑钢制品生产(含塑钢门窗),油井大小修服务,房屋租赁,园林绿化设计、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 职工人数 160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 19.51% 2 新疆石油管理局集体资产管理中心 12.26% 3 安尼瓦尔.牙生 11.75% 4 苏学龙 10.88% 5 新疆准东油田工程技术(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工会委员会 7.71% 6 罗正国 4.88% 7 陈伟彬 4.56% 8 刘庆新 4.31% 9 傅家骏 3.88% 10 夏海 3.88%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5482.260000万元 13.210000万元 83.8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543.300000万元 17626.860000万元 2916.440000万元 审计机构 新疆方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3097.770000万元 274.910000万元 340.7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588.140000万元 12755.540000万元 2832.6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新疆方夏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3-31 638.220000万元 -1190.890000万元 -1191.26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302.940000万元 14557.080000万元 1745.86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新疆华盛资产评估与不动产估价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4-07 评估基准日 2010-05-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新疆宏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新疆先觉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7429.430000万元 长期投资 2642.88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747.470000万元 无形资产 18.7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1838.48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10125.74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0125.74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1712.740000万元 1160.26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26.37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226.37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67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如挂牌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或未按时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产权交易价款;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 人、社团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举牌。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67.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 注册地(住所) 克拉玛依市友谊路98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9.5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9.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