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按项目名称搜索  按转让方名称搜索
生交所 > 新疆 > 克拉玛依 > 股权 > 其他行业
【项目名称】克拉玛依亚东有限责任公司9%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新疆/克拉玛依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05-01 至 2011-06-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克拉玛依亚东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克拉玛依市胜利路37号 法定代表人 罗杰 成立时间 1999-07-0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393.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22895136-3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普通货物运输;以下经营项目限分公司取得许可证后经营:纯净水的生产和销售、住宿服务;饮料、饰品、烟草零售。一般经营项目:市场管理;金属材料、建材、电子产品、五金交电、机械设备、化工产品、日用品销售;机械设备、房屋租赁;装卸搬运服务;仓储服务;停车服务。 职工人数 56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克拉玛依亚东有限责任公司职工持股会 91% 2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 9%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5.320000万元 -178.450000万元 -189.0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328.650000万元 2800.500000万元 528.150000万元 审计机构 新疆宏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86.360000万元 -109.680000万元 -65.38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331.790000万元 2451.410000万元 880.370000万元 审计机构 新疆宏昌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3-28 10.580000万元 -66.130000万元 -32.01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年报 3328.010000万元 2831.470000万元 496.54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新疆永信中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5-10 评估基准日 2010-05-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新疆永信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大成(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867.540000万元 841.930000万元 长期投资 1009.270000万元 1241.940000万元 固定资产 497.710000万元 1526.090000万元 无形资产 73.450000万元 70.7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447.970000万元 3680.660000万元 流动负债 2534.680000万元 2534.680000万元 长期负债 200.000000万元 20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734.680000万元 2734.680000万元 净资产 -286.710000万元 945.98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85.25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无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无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85.25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25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如挂牌期间有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的原因,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交易合同的或未按时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产权交易价款。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需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 人、社团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举牌。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5.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油管理局 注册地(住所) 克拉玛依市友谊路98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