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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新疆哈密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22%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2SH1006073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新疆   所属行业:   电力工业
  挂牌日期:   2012-03-16 至 2012-04-1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宝英新控投资(北京)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新疆哈密广恒新能源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哈密市广东路365号建行9楼
  法定代表人常文宁
  成立时间2011-02-22
  注册资本人民币  9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56886768-6
  经营范围
从事风力、光伏电场建设;电能加工;向电网销售电能;为电网提供服务。
  职工人数14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049.490000万元  49.490000万元  9000.000000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1-3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027.410000万元  27.410000万元  9000.00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中企华资产评估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2-03-06
  评估基准日2011-06-30
  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仁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批复
  项目
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8973.660000万元  8973.660000万元  
  其它资产
45.010000万元  57.190000万元  
  资产总计
9018.670000万元  9030.85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8.670000万元  18.67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8.670000万元  18.670000万元  
  净资产
9000.000000万元  9012.18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82.68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1982.68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成为受让方后,标的公司全部在册职工继续留用,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经营管理班子保持相对稳定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成为受让方后,保证标的公司的经营稳定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交纳594.804万元保证金(具体金额为标的评估价的30%),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保证金在受让方支付完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除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至联交所指定账户。
3.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6)其他违反交易所产权转让相关规则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之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根据该等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国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信托、代持等方式参与受让。
3.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90000万元,且近三年盈利(出具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意向受让方或其关联企业具备迫害性气候条件下(50年一遇10分钟平均最大风速(m/s)大于等于49.6m/s
50年一遇3秒钟极大风速(m/s)大于等于69.5m/s)风电项目建设管理经验(需提供项目竣工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5.意向受让方近三年未涉及重大诉讼(上市公司提供年度报告,非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意见书)。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594.804000万元
  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0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济南市市中区经三路14号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国家电网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山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高少辉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539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国内注册并合法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信 托、代持等方式参与受让。 3.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不低于40000万元,净资产不低于90000万 元,且近三年盈利(出具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4.意向受让方或其关联企业具备迫害性气候条件下(50年一遇10分钟 平均最大风速(m/s)大于等于49.6m/s 50年一遇3秒钟极大风速(m/s)大于等于69.5m/s)风电项目建设管理 经验(需提供项目竣工报告等相关证明文件)。 5.意向受让方近三年未涉及重大诉讼(上市公司提供年度报告,非 上市公司提供法律意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