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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中冶美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8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3BJ1005795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宁夏   所属行业:   建筑业
  挂牌日期:   2013-11-08 至 2013-11-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中冶美利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中卫市美利纸业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王晖 
成立时间 1998-09-01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026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筑业 
组织机构代码 22834821-4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施工总承包;房屋建筑工程二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等。 
职工人数 12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80%
2 中冶纸业集团有限公司 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7273.47  545.9  93.7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1777.05  6694.29  5082.76 
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9-30  1268.07  -821.29  -846.6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11890.66  7654.57  4236.0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辽宁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10-29 
评估基准日 2013-05-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0338.21  11399.17 
负债总计(万元) 5792.14  5792.14 
净 资 产(万元) 4546.07  5607.03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485.62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本项目经公开挂牌程序征集到最终受让方后,转让方与该受让方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需经转让方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生效。
2、纳入评估范围内的房屋建筑物共计面积11660.32平方米,其中有面积8718.16平方米建筑物未办理产权证,美利建筑承诺产权归其所有,不存在产权纠纷。本次评估对上述房屋均采用成本法评估,没有考虑该事项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3、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宁夏回族自治区[640000]中卫市[640500]市辖区[640501]宁夏中卫市城区柔远镇 
法定代表人 严肃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168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22769500-3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8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8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2544 
批准单位名称 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45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需在受让资格确认之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不高于人民币1000万元的竞价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同意在本项目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银行账户。
3、意向受让方受让本项目的同时须同时受让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北交所挂牌转让的中冶美利浆纸有限公司16.63%股权及中冶美利安装工程有限公司80%股权。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以意向受让方的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接受委托、信托的受让方式。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信息发布终结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冶美利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20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华诺信诚财务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曹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08465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实 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以意向受让方的营业执照 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不接受委托、信托的受让方 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