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宁夏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宁夏信友通信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银川市开发区新昌东路元光花园5-2-602号 | 法定代表人 | 郭惠民 | 成立时间 | 2004-03-16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75083634-1 | 经营范围 | 通信工程施工监理。承担一、二、三类通信建设工程、数据通信、移动通信、通信管道、通信光缆、通信铁塔、传输设备、电话交换、智能化系统工程的监理。 | 职工人数 | 22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44.458381万元 | 233.293766万元 | 111.164615万元 |
| 审计机构 | 宁夏立信达会计师事务所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05-31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业务无法提供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年报 | 344.326168万元 | 255.505517万元 | 88.820651万元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宁夏同盛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0-17 | 评估基准日 | 2011-05-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宁夏立信达会计师事务所 | 律师事务所 | 宁夏浩晟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336.540000万元 | 336.540000万元 |
| 固定资产 | | 资产总计 | 344.460000万元 | 343.770000万元 |
| 负债总计 | 233.290000万元 | 233.290000万元 |
| 净资产 | 111.170000万元 | 110.48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
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无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 其他信息 | 标的公司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32.00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须交纳9万元保证金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账户,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若仅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上述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当受让方最终确认后,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由联交所按规定返还。 2.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保证金以外的全部交易价款。 3.3.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和联交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a.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b.公告期满,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该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c.在竞价过程中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d.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e.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 4.4.受让方须承诺完全接受出让方起草的《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支付完全部价款(含保证金)。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1、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熟悉通信行业特点与需求的自然人; 2.2、具有良好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能按期支付产权转让价款,并承诺收购资金来源合法; 3.3、产权转让后,能继续保持企业经营的良好态势,有利于企业的稳定和发展。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9.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
|
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宁夏通信服务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银川市金凤区新昌东路217号-3楼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8%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8%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
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