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570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宁夏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1-10-19 至 2011-11-19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宁夏大唐国际大坝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宁夏回族自治区(宁夏青铜峡市大坝电厂) | |||||
法定代表人 | 李日龙 | |||||
成立时间 | 2003-10-3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4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5082366-3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电力生产和销售;电力技术咨询,服务及综合利用 | |||||
职工人数 | 371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 | 45% | ||||
2 | 宁夏发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35% | ||||
3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 2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163111.39434 | 5268.975832 | 5158.5199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434353.50223 | 423379.882052 | 10973.620178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03-31 | 37082.877317 | -1453.33348 | -1450.92848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30613.547732 | 419590.856034 | 11022.69169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发国际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8-05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 | - | ||||
净 资 产(万元) | - | -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295.4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 | |||||
律师事务所 | 君都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两个非转让股东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2、其他事项披露详见基准日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内大街2号 | |||||
法定代表人 | 云公民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20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107-X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2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2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3107-X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总经理办公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0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北交所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5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买保证金。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项目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4、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全部交易价款(含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无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国华电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中国华电集团资本控股有限公司
- 联系人:张林、毛远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3568057、8356805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续存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受让方不得采用隐名委托方式受 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