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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青海西部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2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3BJ1005572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青海/西宁   所属行业:   矿业
  挂牌日期:   2013-06-08 至 2013-07-0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青海西部地质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青海省-西宁市(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小企业创业园) 
法定代表人 邓正奇 
成立时间 2005-10-1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8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矿业 
组织机构代码 75744499-X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矿产工程技术咨询;矿产地质勘察技术咨询;工程地质勘察技术咨询;地质探矿工程技术咨询;钻探施工、坑探施工、钻探技术咨询服务*** 
职工人数 1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邓正奇 42.5%
2 鑫达金银开发中心 20%
3 青海坚垒矿业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5%
4 湖南力恒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10%
5 陈炳荣 7%
6 谢萍 2%
7 刘高荣 1%
8 苟晓宁 0.5%
9 王春霞 0.5%
10 祁姝琦 0.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8.54  -119.71  -121.89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767.27  237.35  1529.92 
审计机构 青海夏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3-31  -7.17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729.01  206.27  1522.7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5-28 
评估基准日 2012-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646.84  1496.98 
负债总计(万元) 195.57  195.57 
净 资 产(万元) 1451.27  1301.4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60.28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青海树人(北京)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西部地质账面反映的房屋建筑物所占用的土地使用权系西部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因此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被评估单位承诺该部分资产属于其所有。详情请见《资产评估报告》及《专项审计报告》。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鑫达金银开发中心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法定代表人 朱景兵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753-9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组织机构代码 999999999 
批准单位名称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60.28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在签订交易合同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打入北交所指定账户,并在转让方在领取交易凭证后提前划转交易价款至转让方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受让标的企业后,和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对标的公司进行增资;
4、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标的企业的管理层职务不变;
5、如该项目产生竞价,则竞价服务费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2年以上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且连续三年盈利(以2010-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78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鑫达金银开发中心
  • 企业规模:10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市中海源产权交易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祁国珍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50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2年以上并有效 存续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金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且连续三年盈利(以2010-2012年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2、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