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山金西部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9%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685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青海/西宁 | 所属行业: | 地质勘查及水利业 |
挂牌日期: | 2011-11-23 至 2011-12-2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山金西部地质矿产勘查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青海省-西宁市(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纬二路16号6楼) | |||||
法定代表人 | 樊俊昌 | |||||
成立时间 | 1998-06-22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6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地质勘查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56223-5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有色金属、黑色金属及其它固体矿产地质勘查、开发和经营;地质勘探工程;地质咨询;地质技术服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凭许可证经营)*** | |||||
职工人数 | 25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山东黄金矿产资源集团有限公司 | 91% | ||||
2 | 鑫达金银开发中心 | 9%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39.9 | -285.01 | -285.0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7326.54 | 428.14 | 6898.4 | ||||
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分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09-30 | 0 | -270.87 | -270.9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7783.5 | 1016.76 | 6766.74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京民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0-31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3-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389.92 | 6552.52 | ||||
负债总计(万元) | 385.27 | 385.27 | ||||
净 资 产(万元) | 4004.65 | 6167.25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55.0525(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利安达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青海树人(北京)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截止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已购入的办公楼已付房款12009788.40元,尚欠房款634035.90元。因欠付房款,该办公用房尚未办理房产证及土地证。 2、其他披露内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鑫达金银开发中心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乙12号 | |||||
法定代表人 | 王健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753-9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9%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 |||||
组织机构代码 | 99999999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55.052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受让标的企业后,维持标的企业现有员工劳动合同关系。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其他股东委派在标的企业的管理层职务不变。 3、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其所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全部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须在十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同意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打入北交所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以国有产权登记证为准),且为经营固体矿产勘查、勘查工程施工等与探矿相关的企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201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66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重新挂牌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鑫达金银开发中心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市中海源产权交易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武林林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583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国有或国有控股的企业法人(以国有产权登记证 为准),且为经营固体矿产勘查、勘查工程施工等与探矿相关的企 业(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净资产应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以2010年度审计报 告为准); 3、本次产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