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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肃北县金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51%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甘肃   所属行业:   其他工业
  挂牌日期:   2013-05-27 至 2013-06-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肃北县金鹰黄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甘肃省-酒泉市(肃北县石包城乡鹰嘴山) 

法定代表人 赵德 

成立时间 2006-07-1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25300-2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金矿石 采选*** 

职工人数 92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信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55%

2 甘肃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矿产勘察院 4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02.38  -245.77  214.4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605.86  7445.63  8160.23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3-31  -70.44  -70.4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247.32  8216.41  8030.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3-04 

评估基准日 2012-11-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5917.39  25477.65 

负债总计(万元) 7778.6  7778.6 

净 资 产(万元) 8138.79  17699.05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9026.5155(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科英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转让方于2012313日给予金鹰公司2000万元委托贷款,该款项于2013312日到期,尚未偿还;于20121211日给予金鹰公司1362万元的委托贷款,该款项于20131210日到期。

2.其他内容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信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朝阳区[110105]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19号国际大厦26-0203 

法定代表人 常振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69080167-2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权比例 55%

拟转让产()权比例 5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信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168558-X 

批准单位名称 中信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918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500万元的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被确定为受让方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成功受让标的后,确保标的企业在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能够偿还转让方给予标的企业的2000万元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以及确保标的企业能够按时偿还转让方给予标的企业的1362万元的委托贷款本金及利息。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信矿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163.com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成立并 有效存 续的企业法人且注册资本金不低于3亿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具有良好的财务 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 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 到 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