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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兰州宏建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甘肃/兰州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2-01-06 至 2012-02-2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兰州宏建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市七里河区河湾堡西街17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华 成立时间 2003-03-19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4587731-7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 职工人数 27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60% 2 兰州宏建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4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4043.56 1872.05 1638.1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638.6 10519.44 5119.16 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10-31 17734.21 1113.52 661.2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7497.78 11717.38 5780.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12-16 评估基准日 2011-09-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6319.71 16137.31 负债总计(万元) 10689.29 10689.29 净 资 产(万元) 5630.42 5448.0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268.81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情况详见北交所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江苏省[320000]苏州市[320500]市辖区[320501]苏州市三香路71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建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3659.74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建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46695530-0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3604 批准单位名称 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268.812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如意向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 首付款不低于成交价款的30%,其余款项一年内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980万元产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 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不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确定受让方并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不低于成交价款30%的交易价款。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如为企业法人的,应为中国境内依 法设立且持续经营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98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 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