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274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甘肃/酒泉 | 所属行业: | 矿业 |
挂牌日期: | 2011-04-12 至 2011-05-1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甘肃省-酒泉市(甘肃省肃北县农垦鱼儿红牧场) | |||||
法定代表人 | 李立新 | |||||
成立时间 | 2006-06-06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9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矿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8960185-7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铅、锌、银矿的开采(有效期是2010年2月2日至2020年2月2日止)加工、销售。 | |||||
职工人数 | 20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40% | ||||
2 | 甘肃宝徽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40% | ||||
3 | 甘肃九州勘查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12% | ||||
4 | 甘肃有色地质勘查局一0六队 | 8%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810.99 | -1329.43 | -1340.65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30778.47 | 23119.12 | 7659.35 | ||||
审计机构 | 甘肃天一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02-28 | 0 | -452.47 | -452.47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38122.69 | 30916.85 | 7205.83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六合正旭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02-23 | |||||
评估基准日 | 2010-11-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31816.03 | 48247.89 | ||||
负债总计(万元) | 23864.57 | 23864.57 | ||||
净 资 产(万元) | 7951.46 | 24383.3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9753.33(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中盛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标的企业向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借款共计4700万元,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2、其他相关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等相关备查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5号 | |||||
法定代表人 | 周中枢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81292 |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企业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476-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0093X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五矿集团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9753.33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本次交易不影响标的企业员工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承诺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尚在进行的各项工作和已签订的合同,直至合同期满。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受让资格确认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缴纳98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 3、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且最终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经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在约定期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意向受让方没有按合同约定按时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⑤在竞价程序中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 4、《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及交易价款支付:(1)合同签订: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2)交易价款支付:受让方应于《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之外的全部转让款一次性汇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5、为确保在本次股权转让中解决标的企业向转让方关联企业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4700万元借款问题,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代替标的企业向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偿还该笔4700万元借款。(2)同意在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时,同时与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和标的企业三方签署《还款协议》,同意在签署《还款协议》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账户支付4700万元;至还款日该笔借款所产生的利息由标的企业承担并支付给五矿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且在矿业、冶金行业具有10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须提供有效证明;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金额不小于2亿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98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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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五矿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中国五矿集团
- 联系人:祁燕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849590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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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且在矿业、冶金行业具有10 年以上从业经历的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须提供有效证明; 2、意向受让方注册资本金额不小于2亿元人民币; 3、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