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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9.76%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410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甘肃/定西   所属行业:   医药工业
  挂牌日期:   2011-07-06 至 2011-08-08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甘肃扶正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甘肃省-定西市(甘肃省定西市安定区巉口工业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席倬霞 
成立时间2002-09-19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4478
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医药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73964985-2 
经营规模大型 
经营范围化学药品、中成药、中药饮片、中药提取剂的生产销售;新技术、新产品的开发、推广;中药材培育、种植等。 
职工人数23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北京海吉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61%
2甘肃垣基工贸有限责任公司12.71%
3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9.76%
4甘肃省信托投资有限责任公司9.67%
5广汉玻璃制瓶有限公司3.66%
6定西正元包装材料经销有限公司3.2%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6220.61 -3419.55 -3997.27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51061.84 40651.87 10409.97 
审计机构北京纵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05-31 2353.3 -38.15 -38.01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61046.62 45949.41 15097.2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同仁和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06-07 
评估基准日2010-12-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51061.84 56313.59 
负债总计(万元)40651.87 40651.87 
净 资 产(万元)10409.97 15661.7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528.5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纵横联合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标的企业详细情况详见《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备查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中关村软件园信息中心A座2304号 
法定代表人李宝林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293938.5 
经济类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10001008-9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9.76%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9.76%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0017643 
批准单位名称国家开发投资公司 
决议类型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530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支付全部交易价款。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接受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所述全部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近三年连续盈利(以2008、2009、201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五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从事生产中成药的企业法人,或其投资并控股的企业生产中成药(均以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为准)。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此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459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高新投资集团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德和永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近三年连续盈利 (以2008、2009、2010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五年以上的企业法人,注册 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6000万元),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用。 3、意向受让方应从事生产中成药的企业法人,或其投资并控股的企 业生产中成药(均以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为准)。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此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