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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兰州宏建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6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1BJ1004798-2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甘肃   所属行业:   建材工业
  挂牌日期:   2012-03-09 至 2012-04-0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兰州宏建商品混凝土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甘肃省-兰州市(兰州市七里河区河湾堡西街17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成立时间2003-03-19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建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74587731-7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水泥混凝土及其制品的生产,销售。 
职工人数27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60%
2兰州宏建建材集团有限公司4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4043.56 1872.05 1638.13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15638.6 10519.44 5119.16 
审计机构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1-10-31 17734.21 1113.52 661.24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17497.78 11717.38 5780.4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中威正信(北京)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1-12-16 
评估基准日2011-09-30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16319.71 16137.31 
负债总计(万元)10689.29 10689.29 
净 资 产(万元)5630.42 5448.02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3268.81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江苏省[320000]苏州市[320500]市辖区[320501]苏州市三香路718号 
法定代表人李建华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3659.74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建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46695530-0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中材集团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0003604 
批准单位名称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3000 
价款支付方式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如意向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支付成交价款, 首付款不低于成交价款的30%,剩余交易价款一年内付清,剩余交易价款应当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人民币900万元产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保证金专用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 100%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不能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如为企业法人的,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900万元  
交纳方式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产权交易所
  • 联系人:刘然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67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如为企业法人的,应为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持续经营 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如为自然人的,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