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陕西/西安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挂牌日期: | 2013-09-06 至 2013-10-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西部信托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232号 )
法定代表人 徐朝晖
成立时间 2002-07-1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2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741252117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资金信托;动产信托;不动产信托;有价证券信托;其他财产或财产权信托等。
职工人数 14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陕西省电力建设投资开发公司 57.78%
2 陕西省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8.66%
3 重庆中侨置业有限公司 6.36%
4 彩虹显示器股份有限公司 5.01%
5 宝钛集团有限公司 2.88%
6 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公司 2.69%
7 北京鸿基世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24%
8 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12%
9 中铁宝桥集团有限公司 1.39%
10 西安飞机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5%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0405.3 21196.6 17895.2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6733.13 22049.03 134684.1
审计机构 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7-31 18637.72 13186.55 10625.02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65584.05 26083.98 139500.07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上海东洲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8-12
评估基准日 2012-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 -
负债总计(万元) - -
净 资 产(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531.41(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2、转让方法定代表人已变更,正在办理工商变更。
3、北交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不意味着其符合作为标的股权持股股东的全部条件,并且即使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亦不必然能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并作为标的股权的持股股东。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陕西省[610000]西安市高新技术开发区西区
法定代表人 李淼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73675.7688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电子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22053302-8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5.01%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01%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249
批准单位名称 彩虹显示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4531.41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相当于挂牌价格5%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本项目挂牌期满,经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若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以竞价方式组织交易。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其余未受让成功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按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认受让资格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以及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3、意向受让方需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一次性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如因受让方原因,最终本项目未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准,则出让方将有权扣除挂牌价格5%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剩余交易价款退还;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出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关于投资信托公司的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并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为对如下内容做出的承诺。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出让方和北京产权交易所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①包括但不限于:意向受让方提供的资料和信息存在虚假、不真实、不完整、不具有效力、不符合要求等情形、意向受让方自身资质不符合法律法规关于信托公司股东资格的条件、意向受让方未能配合审批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等导致监督管理部门不批准其受让标的股权的; ②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③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⑥未在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以货币资金的形式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的;⑦未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影响北京产权交易所向转让方划转全部交易价款的;⑧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交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5、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若成为最终受让方,则将自行办理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手续及工商变更手续,转让方负责给予必要的配合;
6、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7、银监会规定的其它审慎性条件;
8、意向受让方须自行了解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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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彩虹显示器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13370083068@163.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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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 务状况 和支付能力。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合法存续。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信托公司管理办法》、《非银行 金融机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规定的股东资格条件及标的企业所在地银监局的有关要 求。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226.57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 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 到 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