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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陕西移数通电讯有限公司13%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5SH1008136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陕西   所属行业:   通信业
  挂牌日期:   2015-10-29 至 2015-11-2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龙腾振华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陕西移数通电讯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西安市高新区电子一路西段18号BC座907
  成立时间 2001-06-2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中型
  组织机构代码 72737882-1
  经营范围
互联网软硬件产品的开发与销售;计算机网络系统集成;互联网技术的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服务;电信软硬件产品的开发与销售;电信技术信息咨询服务、电信器材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150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北京移数通电讯有限公司   87%
  2
  陕西电信实业公司   13%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4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15.750000万元   253.770000万元   211.87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04.860000万元   381.970000万元   -77.110000万元
  审计机构   陕西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078.370000万元   154.980000万元   148.9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28.700000万元   492.060000万元   -263.360000万元
  审计机构   陕西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5-09-30   1376.720000万元   37.990000万元   -4.48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494.980000万元   534.670000万元   -39.69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陕西秦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5-10-09
  评估基准日 2014-11-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陕西鸿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陕西声远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325.570000万元    
  固定资产
16.510000万元    
  资产总计
528.07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435.090000万元    
  负债总计
435.09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92.980000万元   109.43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4.2259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具体为:标的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产权转让后的新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4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竞买人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中国产权交易报价网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采取网络竞价(一次报价)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受让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全额支付至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②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②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③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5.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6.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服务费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向转受让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由上交所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同意标的公司原有的债权、债务由产权转让后的新标的公司享有和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的资格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信托、委托等方式进行交易及受让。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4.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陕西电信实业公司
  注册地(住所) 西安市雁塔区高新路56号网管大楼16层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持有产(股)权比例 1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电信集团公司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陕西电信实业公司
  • 企业规模:150人
  • 负责部门:北京总部
  • 联系人:关艳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917888-75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的 资格条件。 5.本项目不接受信托、委托等方式进行交易及受让。本项 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