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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平煤长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3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13BJ100574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陕西/咸阳   所属行业:   煤炭工业
  挂牌日期:   2013-10-09 至 2013-11-0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平煤长安能源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陕西省-咸阳市(陕西省长武县丁家镇五里铺) 
法定代表人 梁建民 
成立时间 2008-05-0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煤炭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67510636-4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煤矿的筹建(煤矿筹建期间不得生产、经营,划定矿区范围批复有效期至2014年10月底);物资采购。 
职工人数 42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平煤神马能源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60%
2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30%
3 陕西民东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2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72  -0.54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2396.65  52425.94  99970.71 
审计机构 河南联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3-07-31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53557.17  53586.46  99970.71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3-09-20 
评估基准日 2013-06-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153309.92  506396.54 
负债总计(万元) 53341.86  53341.86 
净 资 产(万元) 99968.06  453054.6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5916.40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润道和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和《法律意见书》等北交所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昌平区[110114]北京市昌平区科技园区中兴路10号 
法定代表人 孟廷荣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441325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煤炭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120-5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3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3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31061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35916.404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如果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则支付方式如下:1)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将本次股权转让价款的60%(含已支付的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2)其余40%价款在股权工商变更完成后3个月内付清。受让方对首付款外其余未付交易价款提供合法有效担保,且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需要交纳人民币5000.0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挂牌期满,如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进入竞价程序,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若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未成功受让,则该意向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竞价结果后的3个工作日内返还到该意向受让方账户。
2、意向受让方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须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10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不予退还:(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或在竞价程序中低于项目挂牌价格应价的;(3)被确定为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500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国电燃料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4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
  • 联系人:徐山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911296642
  • 手机:13911296642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