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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渭南恒天地产有限公司4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陕西/渭南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2-12-29 至 2013-01-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渭南恒天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陕西省-渭南市(渭南市解放路132号) 
法定代表人 张杰 
成立时间 2010-03-22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55217800-X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项目投资、资产委托管理、投资管理咨询、房屋中介服务(范围中,法律、法规或国务院规定必须报经批准的凭许可证在有效期内经营) 
职工人数 3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咸阳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0%
2 青岛纺织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0%
3 西安乾浩翔房地产信息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3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020.24  5237.12  3938.66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3197.85  16330.69  6867.16 
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11-30  36.46  -151.94  -151.9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5148.96  12801.18  2347.7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资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恒天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4-23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3197.84  30002.45 
负债总计(万元) 16330.69  16330.69 
净 资 产(万元) 6867.15  13671.7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5468.704(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德权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提请意向受让方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的相关内容。 
2、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中的《其他应付款评估明细表》,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渭南恒天地产有限公司的债权为105328250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咸阳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陕西省[610000]咸阳市[610400]市辖区[610401]咸阳市人民中路16号 
法定代表人 张杰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 71356675-X 
经营规模 小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恒天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8886 
批准单位名称 咸阳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5468.704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含已缴纳的保证金),剩余交易价款须在一年内付清并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同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支付挂牌总价30%的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的账户。如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自动转为履约的部分交易价款;若产生两个及两个以上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在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时,上述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由交易所原路退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应在被确认为最终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交易价款;若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应在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成交价款的30%作为首付款(含已缴纳的保证金),剩余交易价款须在一年内付清并提供合法有效担保,同时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3、意向受让方应书面承诺:同意标的企业清偿标的企业对转让方105328250元的负债,并在支付标的交易价款的同时,针对该笔负债由受让方提供合法有效担保。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咸阳宏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具有良好的 财务状 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誉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须为从事房地产行业的境内企业法人(以 营业执照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640.6112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 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直至征集 到 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