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宝鸡威创水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44%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3BJ1005601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陕西/宝鸡 | 所属行业: | 地质勘查及水利业 |
挂牌日期: | 2013-06-27 至 2013-07-2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宝鸡威创水务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陕西省-宝鸡市(宝鸡市渭滨区经二路新华巷26号) | |||||
法定代表人 | 李智堂 | |||||
成立时间 | 2003-08-29 | |||||
注册资本(万元) | 欧元 716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中外合作经营企业 | |||||
所属行业 | 地质勘查及水利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5212029-1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受托维修和运营水处理设施,以在宝鸡市净化和处理原水及供应净水(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凭有效期内许可证从事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21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法国威立雅水务公司 | 51% | ||||
2 |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 44% | ||||
3 | 宝鸡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 | 5%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721.09 | 776.02 | 656.44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22696.64 | 10708.45 | 11988.19 | ||||
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04-30 | 1829.57 | 121.5 | 107.4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23246.51 | 11150.86 | 12095.65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6-09 | |||||
评估基准日 | 2012-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22866.27 | 22985.1 | ||||
负债总计(万元) | 11136.63 | 11136.63 | ||||
净 资 产(万元) | 11729.64 | 11848.47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5213.326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陕西众福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共和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根据威创公司与宝鸡创威水务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资产租赁协议,威创公司在租赁期10年内应支付给宝鸡创威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资产租赁费2.66亿元。 2、威创公司股东正在筹划与受同一控制方控制的宝鸡创威水务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企业合并,合并结束后威创公司有可能丧失法律主体资格。 3、标的企业股东法国威立雅水务公司拟转让所持标的企业51%股权。 4、其他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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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海淀区[110108]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写字楼15层 | |||||
法定代表人 | 刘晓光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2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023108-8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4%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4%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省级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113894-9 | |||||
批准单位名称 | 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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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5213.3268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需交纳50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到北交所指定账户。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则以协议转让的方式成交,上述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或以上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则上述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最终竞价成功的受让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全部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或两家以上符合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提供的文件存在任何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故意遗漏、误导情形影响本转让项目和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情形的;(5)意向受让方未按约定时间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如本项目协议成交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如本项目拍卖成交应在拍卖当场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剩余产权交易价款。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如成为受让方后须接受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等文件的约定。 5、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了解本项目的全部情况;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的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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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50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为从事水或污水行业的企业(以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为准)。 3、本股权转让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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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5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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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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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212 人
- 负责部门:北京亚特兰财务顾问股份公司
- 联系人:l李影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8795235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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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的注册资本应不低于25000万元人民币 (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受让方应为从事水或污水行业的企业(以营业执 照经营范围为准)。 3、本股权转让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