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安ABB大功率整流器有限公司38%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128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陕西/西安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10-10 至 2012-11-15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西安ABB大功率整流器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凤城六路) | |||||
法定代表人 | 方秦 | |||||
成立时间 | 2005-08-05 | |||||
注册资本(万元) | 美元 25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中外合资经营企业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7590763-6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设计、制造整流器产品和(或)系统及相关配件、电力电子产品;销售本公司产品并提供技术、咨询、安装、调试及售后服务。(以上经营均不含国家规定的专营专控及前置许可项目) | |||||
职工人数 | 89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ABB(中国)有限公司 | 62% | ||||
2 |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38%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8418.32 | -140.44 | -156.4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5299.48 | 15879.88 | -580.4 | ||||
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8-31 | 6358.06 | -344.44 | -371.13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7264.33 | 18215.86 | -951.53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9-10 | |||||
评估基准日 | 2011-12-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 | - | ||||
负债总计(万元) | - | - | ||||
净 资 产(万元) | -580.39 | 122.92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6.709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铭滔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相关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陕西省[610000]西安市[610100]雁塔区[610113]西安高新技术开发区西三环西辅道2号 | |||||
法定代表人 | 班建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5176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2060100-0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38%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38%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西电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220608536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西电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 |||||
决议类型 | 批复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786.6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被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人民币235.98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汇入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逾期未缴纳保证金的,视为撤销受让申请。 2、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a)缴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提出撤销受让申请的; b)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缴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c)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d)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非转让方的原因,该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e)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意向受让方必须书面承诺将受转让方与现有股东签署的《合资经营合同》及其他所有经营性协议的约束,包括技术许可协议、商标许可协议、企业发展服务协议和贷款担保协议。同时,意向受让方必须书面承诺遵守标的公司现行合规政策以及中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 5、意向受让方必须书面承诺维持标的公司现有管理层薪酬待遇不变,并同时保持公司现有员工的劳动合同不变。 6、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一次性支付转让价款及产权交易费用。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 2、意向受让方应为盈利企业(以经审计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挂牌期间不低于挂牌价的银行存款证明。 4、此次挂牌转让的股权不拆分,不接受联合受让及信托方式受让。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235.98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西安西电电力系统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89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国泰恒信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侯雪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219676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在中国境内合法成立的企业法人,注 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 2、意向受让方应为盈利企业(以经审计的2011年度审计 报告为准)。 3、意向受让方须提供挂牌期间不低于挂牌价的银行存款 证明。 4、此次挂牌转让的股权不拆分,不接受联合受让及信托 方式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