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陕西通方实业有限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3BJ1005633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陕西/西安 | 所属行业: | 金融业 |
挂牌日期: | 2013-07-16 至 2013-08-12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陕西通方实业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陕西省-西安市(西安市莲湖区汉城北路99号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13号楼) | |||||
法定代表人 | 杨晓东 | |||||
成立时间 | 2012-12-1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投资与资产管理 | |||||
组织机构代码 | 05967091-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工程投资(仅限公司自有资金);投资管理咨询;信息技术领域的技术开发、咨询服务;会议及展览展示的服务;物业管理。(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许可经营项目的,凭许可证明文件在有效期内经营;未经许可的,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10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1.01 | -1.01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998.99 | 0 | 998.99 | ||||
审计机构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05-31 | 0 | 0.34 | 0.3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46868.55 | 0 | 46868.55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7-08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5-31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46868.55 | 47830.38 | ||||
负债总计(万元) | 0 | 0 | ||||
净 资 产(万元) | 46868.55 | 47830.38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7830.38(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陕西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目前,转让方全资子公司西安西冶传动电气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场所均位于标的企业厂区内,无偿使用标的企业建筑面积约6500平方米厂房或车间;转让方机械配套公司、电镀工程公司、铸铁车间三个生产单位无偿使用标的企业建筑面积合计约39000平方米厂房或车间;另外,转让方为上述四个生产经营单位提供生产经营所需的水电仓储等相关配套设施也位于标的企业厂区内,其中部分资产属于标的企业,详见资产评估报告。 2、目前,标的企业所属部分房产(涉及建筑面积约61000平方米)由转让方进行了对外租赁,转让方在此声明:租金收入须归转让方所有,租赁合同到期后原则上不再续签。 3、目前,为原西安冶金机械厂(转让方改制前身)家属西生活区(产权隶属于陕西省国资委)供电的电缆铺设在标的企业厂区内;东生活区(产权隶属于陕西省国资委)生活污水无偿使用标的企业的排污系统。 4、目前,西安冶金机械厂备件加工厂(除土地外的部分资产属于陕西省国资委,目前该厂由转让方托管)注册地址和生产经营场所均位于标的企业厂区内,无偿使用标的企业约1100平方米的土地。鉴于转让方上述4个生产单位以及托管的西安冶金机械厂备件加工厂无偿使用标的企业厂区进行生产经营。转让方在此声明:受让方付清全部本项目交易价款后,方能开始组织搬迁;由于搬迁项目的规划、报批、建设等因素,转让方在收到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后的3年内完成上述生产单位的搬迁,且仅承担上述生产运营单位(含托管的西安冶金机械厂备件加工厂)搬迁前正常生产经营而发生的水、电费和搬迁所需费用;受让方付清本项目全部交易价款前,标的企业的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由转让方承担,付清全款后,由标的企业承担。 5、标的企业股权工商变更前因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标的企业资产发生变化的,不影响本项目股权交易,转让方不予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6、标的企业于2012年12月19日注册成立,未进行年度审计。2012年财务数据出自标的企业财务报表。 7、转让方要求意向受让方参与受让本次产权交易时必须就交易风险、合同签署、价款支付、价款划转、标的企业工商变更、标的企业部分资产的租赁、标的企业厂区生产单位的生产经营及搬迁、违约责任等涉及的相关事项做出书面承诺,承诺内容和要求详见公告附件《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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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陕西省[610000]西安市[610100]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工业园 | |||||
法定代表人 | 聂仲毅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71543.54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普通机械制造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2052347-9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中钢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449-3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股东会 | |||||
决议类型 | 股东会议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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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150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分期支付要求: 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4亿元(含保证金)且不低于成交价格的30%的首付款;对于剩余交易价款受让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指《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价款实际支付日)的利息,其中,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交易价款及其延期付款的利息,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期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交易价款及其延期付款的利息,尾款(含其延期付款的利息)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月内付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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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的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全部内容,并已完成对转让标的的尽职调查,并自愿承担除因转让方原因引起的其他一切交易风险,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为由退还转让标的。 2、意向受让方在其受让资格被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支付1亿元人民币交易保证金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的账户。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100%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履行递交受让申请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的。 3、意向受让方应于被确认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不少于4亿元(含保证金)且不低于成交价格的30%的首付款;对于剩余交易价款受让方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指《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价款实际支付日)的利息,其中,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交易价款及其延期付款的利息,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35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三期不少于2亿元人民币交易价款及其延期付款的利息,尾款(含其延期付款的利息)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月内付清。 4、意向受让方在信息公告期间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按公告要求提供书面《承诺函》(详见公告附件承诺函),未按要求提供《承诺函》及相关受让材料的,其受让资格将不予被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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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市场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2、意向受让方应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委托方式参与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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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00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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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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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钢集团西安重机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10 人
- 负责部门:中钢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齐经理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2689339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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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依法注册 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具备良好的银行信用、市场信 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 2、意向受让方应拥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且意向受让方不得采用匿名 委托方式参与受让。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