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西安长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16.67%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陕西/西安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1-10-08 至 2011-10-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西安长庆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兴隆园小区
法定代表人 王育中
成立时间 2001-06-12
注册资本 人民币 5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2630325-4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室内外装饰装潢设计、施工;管道安装;建筑材料加工、生产与销售;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施工;物业管理;房地产信息中介咨询服务(限分支机构经营);国内商业(国家规定需办理许可证和专项设批的项目除外);机械设备的销售;房屋销售;房屋租赁;计算机网络设备的安装、维修;家务服务;汽车租赁。
职工人数 156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长庆石油勘探局集体资产管理中心 83.33%
2 长庆石油勘探局 16.67%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453.900000万元 3908.330000万元 3600.92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3678.650000万元 16333.160000万元 7345.49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161.160000万元 -156.950000万元 -387.72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1656.010000万元 17225.410000万元 4430.61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6-30 1278.040000万元 137.870000万元 105.98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5562.610000万元 18111.140000万元 7454.47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通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6-27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陕西分所
律师事务所 陕西金镝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4160.159130万元 4160.159130万元
长期投资 19350.874092万元 20033.119137万元
固定资产 167.615656万元 333.433200万元
资产总计 23678.648878万元 24526.711467万元
流动负债 16333.160752万元 16333.160752万元
负债总计 16333.160752万元 16333.160752万元
净资产 7345.488126万元 8193.550715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365.864902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公司评估报告揭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长庆地产下属被投资企业—西安易方房地产开发公司、西安长庆置业投资股份公司目前处于停业状态。该两家公司在清理债权债务的基础上注销。截至目前,相关清算工作正在进行之中。本次评估没有考虑清算事项对评估结果的影响。
2、其他详见评估报告。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其他信息 标的公司主要围绕长庆油田生产生活相关设施建设提供服务,其薪酬管理、人事任免、财务管理等接受油田统一管理。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365.865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否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人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应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交付人民币400元作为举牌保证金。如挂牌截止后只产生一个意向受让人,则协议成交,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产生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人,则通过竞价确定受让人,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人支付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支付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人在被确定为受让人之日起的3个工作日内,须与出让人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含已支付的保证金)一次性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3.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标的企业其他股东,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在挂牌期间未递交受让申请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4.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非转让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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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长庆石油勘探局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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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依法注册在中国大陆且有效存续的内资企业,截 止本项目挂牌时,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0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 准); 2.意向受让方需具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商业信誉和社会信誉,经营 状况良好; 3.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4.本项目不得以组成联合体的方式举牌,也不得采用信托等委托方 式举牌。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4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长庆石油勘探局 注册地(住所) 陕西省西安市长庆兴隆园小区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16.67%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6.67%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10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