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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牟定桂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云南   所属行业:   煤炭工业
  挂牌日期:   2012-10-12 至 2012-11-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牟定桂山矿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牟定县江坡镇柜山村委会格依鮓) 
法定代表人 陈戈 
成立时间 1999-04-15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66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组织机构代码 70980830-6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范围:铜矿石开采;一般经营项目:矿产品销售、井巷工程施工及技术转让;信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职工人数 8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云南星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663.95  21.22  27.4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22.14  687.92  134.22 
审计机构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8-31  266.68  -23.43  29.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053.01  870.02  182.99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铝业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9-11 
评估基准日 2011-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822.14  1104.07 
负债总计(万元) 687.92  686.99 
净 资 产(万元) 134.22  417.08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417.08(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云南聂宗林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相关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云南星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云南省[530000]楚雄彝族自治州[532300]楚雄市[532301]楚雄经济技术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 陈戈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组织机构代码 72529852-9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铝业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71092791-9 
批准单位名称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决议类型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60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8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后按照规定无息返还。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 (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2、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必须代标的企业清偿其对标的企业主要债权人(转让方及其关联公司)截止评估基准日的598.616154万元的债务; 
3、在上述债权人确认收到受让方代为清偿的款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交易价款。交易价款在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如成为标的企业股东后,须保证标的企业在牟定县境内生产的铜矿石,必须在牟定县境内加工后方可对外销售,不允许原矿石运出牟定境外进行加工销售。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云南星焰有色金属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并 有效存 续五年及以上的内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 10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 6000万元(以意向受让方提交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为 准);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二年连续盈 利(意向受让方须提供2010、2011年度的审计报告,以 提交的审计报告为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80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 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 最多延长2 个周期。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