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土产畜产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6BJ1000490-3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云南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6-08-02 至 2016-08-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宜良县匡远镇环城南路55号 | ||
房产证号 | 宜良县房权证匡远街道字第20160297号 | 目前用途 | 碳房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1975.02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宜良县匡远镇环城南路55号 | ||
房产证号 | 宜良县房权证匡远街道字第20160299号 | 目前用途 | 车间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246.62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宜良县匡远镇环城南路55号 | ||
房产证号 | 宜良县房权证匡远街道字第20160298号 | 目前用途 | 车间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7016.73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宜良县匡远镇环城南路55号 | ||
房产证号 | 昆明市房权证宜良县字第9900789号 | 目前用途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5372.17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土 地 |
坐落位置 | 宜良县匡远街道办事处环城南路55号 | ||
土地证号 | 宜国土国用(2014)第011号 | 土地面积(平方米) | 9321.18 | |
用 途 | 商服用地 | 类 型 | 出让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469.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时之前(已到账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支票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1、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当事人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当事人已完成对标的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转让方提供的标的全部情况。2、如当事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转让方有权扣除该当事人已支付的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若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③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④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参加竞价程序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⑤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未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的。 | |||||
处置方法 |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如未出现上述保证事项第2条规定的情形,其所交纳的保证金予以全额无息退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次转让的房屋建(构)筑物共有11项,总建筑面积为14610.54平方米,现大部分房屋已做仓库出租,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 2、宜良县房权证匡远街道字第20160297号房产证中所载建筑面积为135.72平方米的房屋不在此次转让范围之内。转让方承诺,在办理标的交接手续时,将配合完成房产证的分割工作。 3、详见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 |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其他 批复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粮集团有限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469万元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2、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并在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并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办理本项目资产权属变更过户过程中所产生的相关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让方与最终受让方各自承担。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书面承诺:①本意向受让方已对标的资产充分了解,已自行判断并承诺承担受让后标的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的风险,我方不得以无法办理权属变更登记为由向转让方提出异议。②本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表明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且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项目公告和相关文件资料所披露的内容及相关交易约定,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承担本次交易所存在的全部瑕疵和风险;转让标的是以现状交付给受让方,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转让标的的现状及资产质量等方面存在任何瑕疵为由反悔或向转让方提出质疑或要求补偿。③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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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土产畜产云南茶叶进出口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郭爽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8755506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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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 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