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盈江县中油振龙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08BJ1002248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云南/德宏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 |
挂牌日期: | 2008-11-27 至 2009-03-17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标的 企业 基本 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盈江县中油振龙有限责任公司 | |||||
住所 | 盈江县岗勐乡林场 | ||||||
法定代表人 | 杨连芳 | ||||||
注册资本(万元) | 278.0 人民币 | ||||||
所属行业 | 农林牧渔业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经营范围 | 药材、果树、香料种植、林场经营管理、农副产品收购(粮、油除外);经济林木种植;住宿、餐饮、洗浴、娱乐服务(以上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凭有效的许可证》、《资质证》开展生产经营)。 | ||||||
职工人数 | 10 人 | ||||||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 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否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管理层是否有受让意向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前五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盈江县振龙贸易实业总公司 | 60 % |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40 % | ||||||
标的 企业 评估 核准 或备 案情 况 |
评估机构 | 亚太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08-11-10 | |
评估基准日 | 2008-04-30 | ||||||
标的企业评估值(万元) |
资产总额 | 503.19 | 负债总额 | 171 | 所有者权益 | 332.1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32.876 | ||||||
标的 企业 审计 数据 |
资产总额(万元) | 536.03 | |||||
净资产(万元) | 365.04 | ||||||
上年主营业务收入(万元) | 21.4 | ||||||
上年利润总额(万元) | 1.55 | ||||||
上年净利润(万元) | 1.55 | ||||||
交易 内容 |
转让标的名称 | 盈江县中油振龙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 | |||||
挂牌价格(万元) | 132.876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 20 个工作日 | ||||||
挂牌日期 | 2008-11-27 | ||||||
挂牌期满日期 | 2009-03-17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 选择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产权项目分类 | 股权 | ||||||
转让形式 | 部分转让-其它 | ||||||
产权所有制 | 国资 | ||||||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条件 |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5、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受让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 | ||||||
其它需要披露的事项 | 当地政府正在进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盈江县中油振龙有限责任公司对其山林的经营权是通过承包经营合同取得的,尚未确权发证。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住所(地址) | 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
注册资本(万元) | 17902097.7818 人民币 | 法定代表人 | 蒋洁敏 |
监管机构(部门) | 国务院国资委监管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40% | 本次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受委托 经纪商 情况 |
经纪商会员 | 国创中投(北京)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
北交所 联系 方式 |
北交所项目联系人 | 马先生 | 联系电话 | (8610)66295735 |
北交所部门负责人 | 马先生 | 联系电话 | (8610)66295735 | |
传 真 | (8610)66295588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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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小型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马先生
-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德路16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610)6629573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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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审核同意,提出以下受让条件: 1、具有良好的 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3、受让方为自然人 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 同时须向北交所指定账户缴纳3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5、如挂牌期满 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 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 让方,则选择竞价方式确定最终受让方,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 金。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的保证 金:(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 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 (3)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因非转让方原因,意向 受让方未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4)受让方没有按照合同 约定足额支付产权交易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