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楚雄禄丰致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83%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2BJ1005012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云南/楚雄 | 所属行业: | 矿业 |
挂牌日期: | 2012-07-25 至 2012-08-2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楚雄禄丰致远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禄丰县金山镇公务员小区商住楼7幢) | |||||
法定代表人 | 周恩祥 | |||||
成立时间 | 2009-01-04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5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矿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8367501-4 | |||||
经营规模 | 小型 | |||||
经营范围 | 一般经营项目:矿产品(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金属材料、建筑材料、装饰材料的销售;矿业开发、技术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3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83% | ||||
2 | 昆明汉鼎贵金属有限公司 | 17%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1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0 | -117.16 | -117.16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46.5 | 3.05 | 143.45 | ||||
审计机构 | 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2-05-31 | 0 | -37.68 | -37.64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12.31 | 6.51 | 105.8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铝业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2-06-18 | |||||
评估基准日 | 2011-11-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62.36 | 498.36 | ||||
负债总计(万元) | 5.98 | 5.98 | ||||
净 资 产(万元) | 156.39 | 492.39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408.6837(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昆明分所 | |||||
律师事务所 | 云南千和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股东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相关事项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云南省[530000]昆明市[530100]市辖区[530101]昆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M2-3 | |||||
法定代表人 | 杨超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41639.88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0970574-5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83%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83%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铝业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1092791-9 | |||||
批准单位名称 | 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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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415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当在其受让资格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挂牌价30%的产权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保证金的将被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自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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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5年及以上的内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以营业执照为准),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意向受让方提交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为了有利于标的企业主营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意向受让方须为从事矿产品销售等相关业务(以营业执照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二年连续盈利(意向受让方须提供2010、2011年度的审计报告,以提交的审计报告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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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24.5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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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云南铜业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3 人
- 负责部门:北京市中海源产权交易经纪有限责任公司
- 联系人:武林林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55220973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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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5年及以上的内 资企业法人,注册资本不低于人民币600万元,(以营业 执照为准),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以意向受 让方提交的2011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2、为了有利于标的企业主营业务的持续健康发展,意向 受让方须为从事矿产品销售等相关业务(以营业执照为 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最近二年连续盈 利(意向受让方须提供2010、2011年度的审计报告,以 提交的审计报告为准);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