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40%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G311BJ1004630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云南/曲靖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1-11-04 至 2011-12-0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华能云南滇东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云南省-曲靖市(云南省富源县黄泥河) | |||||
法定代表人 | 林伟杰 | |||||
成立时间 | 2003-04-29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80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4828137-5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经营范围 | 电力项目投资、开发及经营管理;发电生产及销售;新能源项目的开发、生产及经营管理;煤炭项目投资、开发、生产及经营管理;电力、能源项目咨询;环保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本企业所需的原辅材料、仪器、仪表、机械设备、零配件及技术的进口业务(以上范围中涉及国家专项审批的,凭有效的《许可证》、《资质证》开展生产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中涉及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项审批,按审批的项目和时限开展经营活动)*** | |||||
职工人数 | 592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100%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91399.68 | -2550.09 | -709.87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1196537.61 | 1025949.08 | 170588.53 | ||||
审计机构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1-06-30 | 168728.62 | -9854.83 | -8317.55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季报 | 1180963.09 | 1018692.11 | 162270.97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0-27 | |||||
评估基准日 | 2011-06-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1180963.09 | 1472839.35 | ||||
负债总计(万元) | 1018692.11 | 1018692.11 | ||||
净 资 产(万元) | 162270.98 | 454147.24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81658.896(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标的企业的详细情况及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情况请参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和转让方提供的尽职调查文件,上述材料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北京市[110000]市辖区[110100]西城区[110102]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南大街丙2号(天银大厦C段西区) | |||||
法定代表人 | 曹培玺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1205538.344 | |||||
经济类型 | 国有参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62590520-5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40%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华能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02X | |||||
批准单位名称 | 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93400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北交所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9340万元的交易保证金。 2、挂牌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在该意向受让方按规定交纳保证金后,确定其为受让方,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设置的先决条件成就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家(含)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选择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设置的先决条件成就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按规定退还。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非转让方原因,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意向受让方在交纳保证金前应仔细阅读转让方提供的《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产权交易合同》和尽职调查文件,并书面说明原则同意《产权交易合同》的实质条款和内容。 4、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所设置的先决条件成就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北交所指定帐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5、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能源基础产业投资的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作为参考依据);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并提供在挂牌期间由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未从事任何法律、法规禁止的行为; 4、本次产权转让接受联合受让,联合体中应至少有一方满足受让方应具备的所有资格条件;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1934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一次报价) | |||||
权重报价、招投标或动态报价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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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德和永道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联系人:王欢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20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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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从事能源基础产业投资的 企业法人(以营业执照作为参考依据);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并提供在挂牌期 间由银行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20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未从事任何法律、法规禁止 的行为; 4、本次产权转让接受联合受让,联合体中应至少有一方满足受让方 应具备的所有资格条件;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