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云南证券交易股份有限公司16.29%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云南/昆明 | 所属行业: | 其他行业 |
挂牌日期: | 2011-12-23 至 2012-01-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万元)
标的企业名称 云南证券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 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9楼A座
法定代表人 唐俊
成立时间 1995-09-11
注册资本 17116.70RMB
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21654329-0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百货、副食品、糖、交电、钢材、水泥、建筑材料、铜、铝、铅锌、锡等有色金属及原料、机床、电子、汽车(不含小轿车)及配件,橡胶、化工原料产品(不含管理商品),油脂及其制成品的批发、零售、服务。
职工人数 62
是否含有
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 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云南冶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0.760000%
2 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 16.290000%
3 云南新华印刷实业总公司 14.080000%
4 云南省烟草实业公司 12.360000%
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6.51000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53.006992 -340.815147 -722.646511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9338.663856 23112.744436 6225.91942
审计机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云南分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6-30 340.355675 -275.78836 -341.4609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69131.169154 60820.912546 8310.25660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云南云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烟草总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7-11
评估基准日 2010-07-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9338.66 37359.84
负债总计(万元) 23112.74 23112.74
净资产(万元) 6225.92 14247.10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320.85259
基准日
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业务无法提供
管理层拟
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云南证券交易股份有限公司
转让方基本
情况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万元)
转让方名 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云南省[530000]玉溪市[530400]红塔大道118号
法定代表人 李剑波
注册资本 560000.00RMB
公司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21656276-6
经营规模 大型
国资监管机构 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
主管部门名称 财政部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烟草总公司
内部审议情况 董事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万元)
挂牌价格(万元) 2320.86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意向受让方待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受让申请材料接收单后,方证明其已向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提交受让申请;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受让资格后的3个工作日内,就此次转让项目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00万元汇至重庆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结算账户(以到帐为准);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拍卖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在扣除产权交易机构的交易组织费用和相关会员的服务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缴纳的剩余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6)因意向受让方的过错或资质原因,造成未通过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
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联交所指定账户;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尽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之资产评估、审计报告所披露内容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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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 云南红塔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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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 条件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保证金设定 (万元) 交纳金额 600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 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 105]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 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 挂牌条件,按照 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 方。 交易方式 拍卖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