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贵州普定肖家湾煤业有限公司67%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贵州/贵阳 | 所属行业: | 矿业 |
挂牌日期: | 2010-04-10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企业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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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行业 | 煤炭工业 | ||||||||||||||||
注册资本 | 12075.000000(万元) | ||||||||||||||||
注册时间 | 2008-10-15 | ||||||||||||||||
注册地点 | 贵州省普定县城关镇新街村 | ||||||||||||||||
法人代表 | 朱鲜 | ||||||||||||||||
股权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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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范围 | 煤业投资和煤炭技术的研发 | ||||||||||||||||
人员情况 | 16人 |
账面总资产 | 1419.00340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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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总资产 | 1469.286160(万元) |
评估总负债 | 1.609542(万元) |
评估净资产 | 8927.920000(万元) |
评估基准日 | 2009-06-30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蓝石律师事务所 |
会计事务所 | 贵阳同辉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 |
评估师事务所 | 北京中天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批准单位 | 国务院国资委 |
批准文号 |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 |
近期财务或者经营状况 | 年度审计报告:
企业财务报表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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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负债 | 1.751952(万元) |
重要事项揭示 | 1、标的企业煤矿的矿区面积约6.09平方公里,保有资源储量合计4647万吨,煤矿为新建矿井,位于六枝特区龙场镇、普定县马场镇、织金县阿弓镇三镇交界处,与贵州安家寨煤矿相邻。根据贵州省煤田地质局地勘精查报告基础上的开发利用方案等一系列专题报告资料,设计年生产能力定为45万吨。标的企业仍在进行建设前期的各项设计与准备工作,采矿权证正在办理中。 2、标的企业注册资本为12075万元,实收资本为2450万元,应在2010年10月15日前由转让方以货币5990万元、矿业权2100万元,贵州宏源矿业有限责任公司以矿业权1207.50万元,贵阳恒丰金属材料有限责任公司以矿业权1570万元,贵州博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矿业权1207.50万元出资。截至挂牌前,转让方已货币出资2450万元,其余股东均未出资。标的企业尚未完成采矿权的验资和注资,但本次评估已将采矿权评估值汇总到了评估范围内,为保证资产的一致性及对应关系,将与取得采矿权有关的资源价款列入了标的企业的预计负债。 3、截至挂牌前,转让方应以采矿权方式出资的2100万元尚有630万元未出资到位,具体情况为:根据转让方与标的企业其他股东于2007年9月26日签订的《关于贵州省普定肖家湾煤矿的合作协议》(存交易所备查),肖家湾煤矿采矿权由四名股东共同享有出资权益,转让方应向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支付2100万元现金对价以获得上述采矿权出资权益。转让方已支付完毕1470万元现金,剩余630万元应于标的企业取得采矿权证后,由转让方支付给标的企业其他股东。 4、转让方系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交易所上市)的全资子公司。按照香港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如竞价后涉及须报请香港交易所及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的相关事项,需在获得香港交易所和深圳中航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批准后,产权交易合同方可生效。 5、标的企业与转让方于2010年3月31日签署《借款协议书》(存交易所备案),拟于2010年4月向转让方借入资金300万元。 6、其他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采矿权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 7、以上披露的2009年度审计数据为2009年6月30日审计报告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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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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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深圳中航资源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王女士
-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7号国际金融中心D座
- 邮编:100032
- 电话:13521111786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570926
- 邮件:chan-quan@163.com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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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受让方的要求 1.意向受让方应为国有或国有控股企业。 2.意向受让方的实收资本及净资产均不低于50000万元(净资产以意 向受让方提交的2009年度或2008年度审计报告数据为准)。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信誉,无重大法律和行政诉讼。 4.本次股权转让不接受联合受让。 转让基本要求 1.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有■无 □) 股权转让后的标的企业应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 2.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的要求(有□无■) 3.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要求(有■无□) 若标的企业与转让方于2010年3月31日签署的《借款协议书》涉及借 款事项实际发生,则受让方须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 代标的企业一次性偿还对转让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利息以还款日 实际发生额为准(按照年利率5.31%计算)。 4.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交易所(以下 简称“交易所”)交纳挂牌价格30%的保证金。如协议成交,保证金 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产生竞价,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一旦 该意向受让方竞价成功,保证金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 5.意向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的同时,须同时受让深圳中航资源有限 公司在交易所挂牌转让的贵州六枝安家寨煤业有限公司67%股权。 6.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①已充分了解标的企业产权转让公告及 评估报告书、采矿权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相 关内容,一旦提出受让申请视为已充分了解前述事项并同意充分尊 重转让方对前述任何事项享有维持现状或者改变现状的权利,不得 以要求转让方改变前述任何事项现状作为同意受让的先决条件;② 同意承担因股权转让或政策调整等原因导致的标的企业采矿权价款 变动带来的风险及损失;③成功受让股权后,同意并督促标的企业 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保证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后三个 月内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工商变更手续;④成功受让股权后,同意 承继转让方缴足出资的义务,在2010年10月15日前补足标的企业未 到位出资3540万元,并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时提供经转让方认可的 合法有效担保。 7.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额扣 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①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 申请且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挂牌期满后产生两家 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③被确定 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 未提供针对剩余30%价款及承诺事项第④条涉及款项的担保合同的; ④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付清70%交易价款(含保证 金)或未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五个工作日代标的企业偿还欠转让 方债务的。 8.本项目若征集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采用拍卖方式交 易,拍卖公告另行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