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贵州/黔西南 | 所属行业: | 矿业 |
挂牌日期: | 2010-08-11 至 2010-12-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挂牌价格10318"万元(人民币)
挂牌期满日期2010-8-31
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受湖南省湘潭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潭矿业"即转让方)委托,发布黔西正湘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黔西煤业")51%股权转让公告。转让方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现向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湖南省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交易。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标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湖南省产权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二、项目内容:
黔西煤业成立于2004年5月24日,位于贵州省黔西县水西大道2.2公里处,注册资本人民币7170万元,股权结构:湘潭矿业持有51%股权,北京世海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持有49%股权,公司经营范围:煤炭机械购销、煤炭开采。目前黔西煤业主要业务是筹建箐口煤矿,其全资子公司贵州息烽湘联矿业有限公司拥有息烽县永靖镇湘联煤矿(以下简称"湘联煤矿"),现处于改扩建设。
在评估基准日2010年6月30日持续经营的前提下,黔西煤业经审计的主要财务数据为资产总计12316.47万元,负债合计5146.47万元,净资产7170.00万元;根据湖南天平正大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湘天评报字(2010)第24号资产评估报告书,黔西煤业经评估的主要财务指标数据为资产总计24533.07万元,负债合计5,146.47万元,净资产19386.60万元。目前,湘潭矿业拟将所持黔西煤业51%股权进行转让,行为已形成内部决议并经湖南省国资委批准。评估报告结果已经省国资委备案。
三、重大事项揭示:
1、挂牌期限内,意向受让方在摘牌前可对黔西煤业进行全面、全方位的尽职调查,黔西煤业将给予全面、全力配合。
2、黔西煤业拥有债务5146.47万元。其中欠湘潭矿业2455.152324万元、欠湘潭矿业个人集资款227万元(该款项已由湘潭矿业代黔西煤业支付)。
3、从2010年起政策性缴费(含土地征用税费、环境综合治理保证金等费用)预计约540万元,该笔费用未包含在评估范围。
4、受让方受让湘潭矿业持有黔西煤业51%股权后,湘潭矿业不再承担黔西煤业任何经济及法律责任和义务。
5、截止评估基准日,黔西煤业尚未取得箐口煤矿土地使用权证。
6、黔西煤业原股东在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受让权。
四、项目优势:
1、黔西煤业两个煤矿建设和改扩建项目已全面完成了建设项目审批、报批手续,水、电、路、通讯等已全面开通,具备开工建设的各项条件。特别是箐口煤矿建设项目已列入贵州省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享有政策优势。
2、项目建成投产后,将拥有约70万吨的年生产能力,年创利税一亿元以上。
五、挂牌价格:人民币1.0318亿元。
六、付款方式: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七、意向受让方条件:
1、意向受让方为法人的,应为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经济实体;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按期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500万元汇入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4、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1.0318亿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500万元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成交后,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5、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则上述交易保证金直接转为全部佣金和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本公告第十一点要求期限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3500万元在扣除相关费用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6、由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日止,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转让方按股权比例享有或承担;
7、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三个工作日内代黔西煤业将所欠湘潭矿业的借款2455.152324万元和湘潭矿业个人集资款227万元(该款项已由湘潭矿业代黔西煤业支付)共计2682.152324万元支付给湘潭矿业;
8、受让方须承担从2010年起的政策性缴费(含土地征用税费、环境综合治理保证金等费用),预计约540万元;
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1、意向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及两者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章程、近期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受让决议、上级主管部门批文;
2、意向受让方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明文件;
3、多个意向受让方联合收购委托协议以及委托书;
4、不少于人民币1.0318亿元的银行存款证明(含交易保证金3500万元);
5、符合本公告第七点的有效证明文件;
6、法律、法规规定及产交所认为必要的材料。
意向受让方请于2010年8月31日18:00时前填写《产权交易收购意向申请表》向湖南省产权交易所提出意向申请,并按要求及时将交易保证金汇入湖南省产权交易所如下账户。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账户名称:湖南省产权交易所企业产权转让资金专户
开户行:建行长沙华兴支行
账号:43001520061052500882
九、联系方式:胡先生0731-84178661李先生0731-84178680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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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黔西正湘煤业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胡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731-8417866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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