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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整体转让白云区庆槎路61号、65号、67号2,3楼房产业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贵州/贵阳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0-09-10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转让标的名称整体转让白云区庆槎路61号、65号、67号2,3楼房产
挂牌价格人民币1550万元
转让标的名称清单白云区庆槎路61号、65号、67号2,3楼房产,建筑面积合计5261.48平方米,房屋用途:非居住用房,土地用途:仓库,带租转让(《房地产权证》号码分别为:粤房地证字第C5931755号、粤房地证字第C5931752号、粤房地证字第C5931754号)。部分带阻转让,租赁期最长至2010年12月31日。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7个工作日。竞价前,按转让参考价格的10%向本所交纳保证金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挂牌条件,重新挂牌。
受让方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1.转让方按标的房产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转让。
2.受让方认可并承诺按标的房产现有质量、用途和现状予以受让。
3.本次交易标的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受让方承担(即成交价格为转让方的净收益)。
4.交易标的面积以办妥房产过户手续后新的《房地产权证》标示的实际面积为准,若新的《房地产权证》标示的实际面积与原权属证明面积存在差异,不影响本次转让所确认的成交价格,即成交价格不作调整。
5.交易标的房产过户手续由受让方自行办理,转让方在受让方将成交价款全部划入广州产权交易所资金监管账户后,协助受让方办理交易标的过户手续,并于交易标的办妥房产过户手续,国土房管部门出具了新的《房地产权证》的次工作日办理标的房产交接手续(此为交易标的交接日)。标的房产的所有水、电、管理费用的承担以交易标的交接日为界。
6.交易标的部分带租转让,租赁期最长至2010年12月31日。转让方已委托广州市荔湾区信泰仓储服务部租赁经营及管理标的房产,即已租赁部分房产的出租方为广州市荔湾区信泰仓储服务部。受让方若非承租人,则应在交易标的交接日与广州市荔湾区信泰仓储服务部及原承租人签订变更《租仓协议》出租方主体的相关协议,由受让方承接《租仓协议》原出租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交易标的交接日前的租金收入仍为转让方所有,交易标的交接日后的租金收入归受让方所有,并由受让方向原承租方收取。受让方若为承租人,则原《租仓协议》于房屋租赁押金等费用结清之日起予以解除。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付款方式:受让方应在签定《资产交易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全部受让价款。广州产权交易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受让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5个工作日内,将50%受让价款划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余款于交易双方交易标的办妥房产过户手续,国土房管部门出具了新的《房地产权证》后,由乙方在收到转让方的书面通知及相关证明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划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看样电话:15814573028,曾先生

交易机构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87383100-101
传真020-87383306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高先生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高先生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87383100-101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20-87383306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