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欧比通信有限公司58%股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313BJ1005707 | 项目类别: | 股权 |
所在地区: | 贵州/贵阳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挂牌日期: | 2013-09-18 至 2013-10-2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一、转让方承诺 | ||||||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
标的企业名称 | 中国振华电子集团欧比通信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贵州省-贵阳市(贵州省贵阳市金阳新区金阳科技产业园创业大厦51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韦国光 | |||||
成立时间 | 2006-03-21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2000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合资经营企业(港或澳、台资) | |||||
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78545757-9 | |||||
经营规模 | 中型 | |||||
经营范围 | 从事各类通信终端产品(含移动电话机)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等。 | |||||
职工人数 | 34 人 |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是 | ||||
序号 | 前十位股东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58% | ||||
2 | 溢华(香港)有限公司 | 42% | ||||
主要财务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8744.77 | -785.01 | -425.98 |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8851.03 | 2974.58 | 5876.45 | ||||
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3-08-31 | 316.62 | -2906.72 | -2935.99 |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5823.47 | 2883.01 | 2940.46 | |||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
评估机构 | 贵州黔元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有限公司 |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3-09-05 | |||||
评估基准日 | 2013-04-30 | |||||
项目 | 账面价值 | 评估价值 | ||||
资产总计(万元) | 6627.46 | 5691.89 | ||||
负债总计(万元) | 2399.29 | 2399.29 | ||||
净 资 产(万元) | 4228.17 | 3292.6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1909.71(万元) | |||||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 | |||||
内部审议情况 | 董事会决议 | |||||
重要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1、本项目采用资产基础法确定评估值,评估减值的主要原因为标的企业存货减值,导致标的企业资产总计评估减值935.57万元。 2、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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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
三、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住所) | 中国[156]贵州省[520000]贵阳市[520100]乌当区[520112]贵阳市乌当区新添大道北段268号 | |||||
法定代表人 | 陈中 | |||||
注册资本(万元) | 人民币 35812 | |||||
经济类型 | 国有控股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股份有限公司 | |||||
所属行业 | 电子工业 | |||||
组织机构代码 | 21460003-6 | |||||
经营规模 | 大型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58%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58% |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00010249 |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决议类型 | 董事会决议 | |||||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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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万元) | 1909.71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交所指定账户交纳400万元交易保证金。 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书的同时应书面承诺以下事项:①自被确认为受让方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交易价款;②承诺同意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价款划转到转让方指定账户,并将上述事项写入《产权交易合同》中;③承诺在成功受让股权后,同意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保证标的企业管理层队伍的稳定。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全部不予退还: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或应价低于挂牌价格的;④意向受让方存在影响正常转让、竞价公正性或其他违反竞价程序要求的情形的;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三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⑥未在合同生效后的五个工作日内将全部转让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到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银行账户的;⑦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北京产权交易所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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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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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
交纳金额 | 400万元 | |||||
交纳方式 |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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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 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 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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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振华(集团)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34 人
- 负责部门: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任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500101256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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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 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商业信用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