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北京华夏道和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贵阳久泰大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贵阳市云岩区瑞金北路116号 | 法定代表人 | 罗元坤 | 成立时间 | 1998-03-17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5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未知 | 组织机构代码 | 70961225-8 | 经营范围 | 酒店管理咨询、培训服务,会议服务,住宿,餐饮服务,理发,美容服务;销售:酒,饮料,卷烟、雪茄烟,日用品,工艺美术品。(以上经营范围涉及前置许可的,在许可证有效期及范围内经营) | 职工人数 | 147人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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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0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1397.096590万元 | -165.795473万元 | -166.807498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302.859666万元 | 203.155783万元 | 99.703883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杭州分所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1-08-31 | 920.952270万元 | -84.362027万元 | -84.862027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10325.822333万元 | 650.899545万元 | 9674.922788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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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北京中天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1-10-24 | 评估基准日 | 2011-08-31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律师事务所 | 北京市雨仁律师事务所 | 内部审议情况 | 其他 | 项目 | | 流动资产 | 159.060000万元 | 159.060000万元 |
| 固定资产 | 7175.980000万元 | 10598.700000万元 |
| 无形资产 | | 其它资产 | | 资产总计 | 10325.820000万元 | 10759.390000万元 |
| 流动负债 | 650.900000万元 | 650.900000万元 |
| 负债总计 | 650.900000万元 | 650.900000万元 |
| 净资产 | 9674.920000万元 | 10108.490000万元 |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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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涉及到房产及土地的内容,详见评估报告。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无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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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9608.49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多次付款 | 多次付款要求 | 首付款为成交价格的40%以上,其余款项半年内付清,并提供合法的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向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人民币1000万元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2.意向受让方应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为企业法人的,应为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注册地法律法规的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及价款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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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1000.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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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转让方简况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贵阳市瑞金北路48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独资公司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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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国务院国资委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集团公司 | 批准单位名称 | 中国水利水电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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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挂牌信息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个周期。 |
交易方式 |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