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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四川首创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43666.230701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G32017BJ1000680   项目类别:   金融债权
  所在地区:   四川   所属行业:   不限
  挂牌日期:   2017-11-30 至 2017-12-27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首创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注册地(住所)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县(眉山市彭山区彭溪镇滨江大道二段1号)
法定代表人 霍道臣 成立日期 2009-12-29
注册资本(万元) 5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3500.00万元(人民币)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511422699162547A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取得资质证后经营)、房屋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
是否涉及职工安置
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有比例(%)
北京水星环境有限公司 100%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1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881.01 -1918.7 -1876.77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67697.43 61332.32 6365.12
审计机构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17年9月30日财务报表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9530.33 -6559.85 -6560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7740.94 57935.83 -194.89
其他披露的内容 1、标的企业股东认缴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截止2017年9月30日股东实缴出资额为3500万元人民币,章程约定于2025年12月31日前缴足; 2、转让方为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首创股份有限公司现授权转让方在挂牌转让标的企业的同时,代收回对标的企业享有的债权,债权金额约人民币43666.230701万元;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三、转让方基本情况
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北京水星环境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 海淀区(北京市海淀区双榆树知春路76号翠宫饭店写字楼1406)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法定代表人 刘永政 成立日期 2005-05-20
注册资本(万元) 40000.00万元(人民币) 实收资本(万元)  
企业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91110108775451210Q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省级国资委监管
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
组织机构代码
101138949
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 其他
批准单位名称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
批准日期 2017-10-10
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 批复
决议文件名称 北京首都创业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四川首创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办理挂牌转让的批复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标的名称 四川首创远大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及43666.230701万元债权
转让底价 45655.840701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付款
分期付款支付要求 首付款不得低于成交价款的31%(含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支付;其余款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同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3696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应当委托经纪会员向北交所提出产权受让申请,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及相关附件等纸质文档材料,并于挂牌截止当日到北交所领取网络竞价文件。意向受让方应于信息披露公告期满次日按照要求向北交所提交《网络竞价承诺函》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方可参与后续竞价程序。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规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登记受让意向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当最高报价方或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可以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要求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缴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书面承诺:(1)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该等报告所披露内容,若由于自身原因在本项目交易过程的任一环节出现的任何风险,放弃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及各方经纪会员进行追责和索赔的权利;(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当日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3)如果受让方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受让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交易价款;(4)如受让方采取分期付款方式,受让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1个工作日内支付不低于成交价款31%的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其余款项应当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付清,同时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支付延期付款期间的利息。(5)受让方主要负责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本次股权办理工商变更的同时,标的企业须变更公司名称,不得继续使用“首创”的商号、商标。
受让方资格条件  
保证金设定 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 13696 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1个工作日内交纳。
五、信息披露期
信息披露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六、竞价方式
竞价方式 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竞价方式:
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北京水星环境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沈女士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860127949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