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四川通用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6263.986522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四川/成都 | 所属行业: | 不限 |
挂牌日期: | 2011-03-01 至 2011-04-28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挂牌起始日期 2011-03-14 挂牌期满日期 2011-04-11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通用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四川省若尔盖县阿西乡)
法定代表人 蒋润华
成立时间 2008-11-10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1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76727854-2
经营规模 中型
经营范围 项目投资;房地产开发;商品批发与零售(以上项目不含前置许可项目,后置许可项目凭许可证或审批文件经营);矿产资源勘察(经营项目和期限以许可证为准)。
职工人数 24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 90%
2 中国黄金四川公司 1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0 3.62 3.62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0137.21 16100.14 4037.08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2-28 0 -385.05 -385.05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19942.34 17838.91 2103.43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3-02
评估基准日 2010-11-30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20356.11 21077.22
负债总计(万元) 17543.22 17416.26
净 资 产(万元) 2812.89 3660.96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9924.946522(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天银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阿坝州人民政府阿府发〔2007〕20号、〔2007〕21号、〔2009〕26号文所要求的权益,由意向受让方成功受让本项目后与当地政府沟通解决和承担。(上述文件在北交所存档备查)
2、标的企业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审计报告》、《用地情况报告》、《矿业权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湖北省[420000]黄石市[420200]大冶市[420281]大冶市金湖乡株林村鸡冠咀
法定代表人 孙连忠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6496.26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17871689-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9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1625
批准单位名称 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决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黄金四川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四川省[510000]成都市[510100]锦江区[510104]成都市上东大街133号
法定代表人 蒋润华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103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组织机构代码 20184315-1
经营规模 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1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1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01625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黄金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19924.946522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挂牌价格30%的履约保证金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如挂牌期满,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按挂牌价格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履约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履约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或竞价保证金全部扣除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①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
3、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自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帐户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4、为确保在本次股权转让中解决标的企业遗留的债权债务问题,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标的企业账户支付825.917388万元,用于偿还标的企业的相应债务(明细表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同时,保证标的企业继续承继和适时清偿剩余债务325.90609万元(相关债务的具体情况详见《资产评估报告书》)。
5、本次股权转让过程中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产生的交易服务费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
6、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标的企业继续履行与现有员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和劳务合同,并承担有关义务和责任,同时保证员工的薪酬福利待遇不降低。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在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到工商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予以必要的配合,工商变更登记过程中产生的费用由受让方承担。
8、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自交易凭证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由北交所将交易价款打入转让方指定账户。
9、从评估基准日到工商变更之间的损益由受让方承担和享有。
10、意向受让方须同时受让四川通用投资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6263.986522万元债权项目(本项目)、四川平武中金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及6190.264529万元债权项目和西藏中金矿业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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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黄金四川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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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在中国境内注册设立且注册资 本不低于5亿元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为满足标的企业 业务发展的后续投资需要,意向受让方需提供在挂牌期间内由银行 出具的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的资信证明。 3、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联合体中有一方满足上述所有条件即 可。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5977.48万元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 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1个周期。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一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