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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四川大庆高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2%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四川/攀枝花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挂牌日期:   2010-11-01 至 2010-12-30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大庆高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邛崃市羊安镇) 法定代表人 万志强 成立时间 2006-05-1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8814504-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工业磷铵及磷铵副产品。 职工人数 12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42% 2 四川高宇集团有限公司 38% 3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管理局 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392.86 -457.75 -444.0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648.47 1954.7 3693.77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09-30 76.28 -534.09 -534.0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060.99 1901.31 3159.6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1-16 评估基准日 2010-05-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209.96 5894.28 负债总计(万元) 1851.47 1921.47 净 资 产(万元) 3358.49 3972.8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63.14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具体情况详见《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交易所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黑龙江省[230000]大庆市[230600]龙凤区[230603]大庆市龙凤区兴化村 法定代表人 王德义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87549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2932039-8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43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大庆石油管理局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黑龙江省[230000]大庆市[230600]让胡路区[230604]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 法定代表人 王永春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6355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2931013-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43-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其他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463.14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应按照挂牌价格的30%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38.94万元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 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项目联系人: 鑫通资本 施先生 电话:13370083068 传真: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