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四川川煤水泥股份有限公司100%股权及100,000万元债权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四川 | 所属行业: | 其他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2-06-26 至 2012-07-3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川煤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大桥村剑门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赵静涧
成立时间 2008-10-15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68041940-2
经营范围
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特种水泥制造、销售;水泥机械制造、销售;水泥配料用页岩、水泥配料用砂岩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及运用,物流(仅限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新型建材研发及运用;资产投资;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需取得前置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会务服务、商务咨询;建筑材料(不含危化品)、机电配件、五金交电、办公用品、百货销售;设备租赁;计算机耗材及配件经营;电脑安装维修服务;货运代理、仓储;绿化养护;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职工人数 192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99%
2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1%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0691.420000万元 -7379.160000万元 -6887.7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10428.620000万元 284969.900000万元 25458.71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4218.690000万元 952.580000万元 1578.8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1357.230000万元 238150.140000万元 33207.09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5-31 52211.530000万元 -5827.780000万元 -5715.30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5361.160000万元 285617.750000万元 19743.41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6-21
评估基准日 2011-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48224.210000万元 48031.060000万元
长期投资
45935.740000万元 54416.7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37952.570000万元 38137.100000万元
无形资产
2910.400000万元 4481.740000万元
其它资产
2736.030000万元 2736.03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37758.950000万元 147802.640000万元
流动负债
86451.060000万元 86446.050000万元
长期负债
21261.780000万元 21261.78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07712.840000万元 107707.830000万元
净资产
30046.100000万元 40094.81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9693.8619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2)本项目为四川川煤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9%股权及100,000万元债权转让,其中99%股权对应转让价格为39693.87万元。 (3)本项目递交意向受让申请的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当日17:30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其他信息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39693.87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受让人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交易价款的30%(含保证金)作为首期付款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帐户内,剩余股权价款最迟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个月支付。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举牌申请时须递交与转让方达成的偿还100,000万元债权的协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保证金120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股权交易价款;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由联交所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人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交易价款的30%(含保证金)作为首期付款汇入联交所指定的银行帐户内,剩余股权价款最迟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个月支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并由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关的费用、风险和损失:(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联交所资格确认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4)未按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递交举牌申请时须承诺:(1)愿意接受并配合出让方和相关部门对意向受让方进行的诚信调查;(2)转让方以标的企业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缴纳保证金时,视同已完成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告及相关审计、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举牌申请时须递交与转让方达成的偿还100,000万元债权的协议。
6.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的同时必须同时受让转让方一并转让的“四川广旺集团建材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攀枝花攀煤水泥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川煤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广元市剑阁县下寺镇大桥村剑门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 赵静涧
成立时间 2008-10-15
注册资本 人民币 30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规模 大型
组织机构代码 68041940-2
经营范围
水泥及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特种水泥制造、销售;水泥机械制造、销售;水泥配料用页岩、水泥配料用砂岩开采(采矿许可证有效期至2020年9月30日)。城市垃圾综合处理及运用,物流(仅限分支机构从事经营活动);新型建材研发及运用;资产投资;物业管理、劳务服务(不含需取得前置许可证的经营项目)、会务服务、商务咨询;建筑材料(不含危化品)、机电配件、五金交电、办公用品、百货销售;设备租赁;计算机耗材及配件经营;电脑安装维修服务;货运代理、仓储;绿化养护;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代理。
职工人数 1925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99%
2
北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 1%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50691.420000万元 -7379.160000万元 -6887.74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310428.620000万元 284969.900000万元 25458.71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2011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14218.690000万元 952.580000万元 1578.800000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1357.230000万元 238150.140000万元 33207.090000万元
审计机构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2-05-31 52211.530000万元 -5827.780000万元 -5715.300000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305361.160000万元 285617.750000万元 19743.41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2-06-21
评估基准日 2011-08-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四川华信(集团)会计师事务所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48224.210000万元 48031.060000万元
长期投资
45935.740000万元 54416.710000万元
固定资产
37952.570000万元 38137.100000万元
无形资产
2910.400000万元 4481.740000万元
其它资产
2736.030000万元 2736.030000万元
资产总计
137758.950000万元 147802.640000万元
流动负债
86451.060000万元 86446.050000万元
长期负债
21261.780000万元 21261.780000万元
负债总计
107712.840000万元 107707.830000万元
净资产
30046.100000万元 40094.81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9693.8619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2)本项目为四川川煤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9%股权及100,000万元债权转让,其中99%股权对应转让价格为39693.87万元。 (3)本项目递交意向受让申请的截止时间为挂牌截止日当日17:30时。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其他信息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法律意见书。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39693.87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受让人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交易价款的30%(含保证金)作为首期付款汇入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的银行帐户内,剩余股权价款最迟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个月支付。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方须同意标的公司继续履行与职工签订的现有劳动合同。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举牌申请时须递交与转让方达成的偿还100,000万元债权的协议。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缴纳交易保证金12000万元,到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指定的银行账户,如本项目挂牌期间只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股权交易价款;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竞价方式转让,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经过竞价确定为最终受让方的,其竞价保证金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他竞买人的竞价保证金由联交所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人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3个工作日内将股权交易价款的30%(含保证金)作为首期付款汇入联交所指定的银行帐户内,剩余股权价款最迟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1个月支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金,并由意向受让方承担相关的费用、风险和损失:(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经联交所资格确认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程序中各竞买人均未报价;(4)未按规定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的。
4.意向受让方递交举牌申请时须承诺:(1)愿意接受并配合出让方和相关部门对意向受让方进行的诚信调查;(2)转让方以标的企业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缴纳保证金时,视同已完成本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同意并接受本公告及相关审计、评估报告中的全部内容。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举牌申请时须递交与转让方达成的偿还100,000万元债权的协议。
6.受让方在受让本项目的同时必须同时受让转让方一并转让的“四川广旺集团建材机械有限公司100%股权”和“攀枝花攀煤水泥制品有限公司100%股权”项目。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总经理、董事长,CxO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13370083068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以水泥业务为主营业务的单一企业法人, 不得采用联合举牌及委托方式举牌。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支付能力及银行信用,须提供 开具日期不早于2012年6月25日的人民币10亿元(含10 亿元)以上的银行资金存款证明。 3.意向受让方实收资本不低于人民币50亿元,净资产不 低于人民币50亿元(以2011年度审计报告为依据)。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12000.000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2号 经济类型 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独资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99%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99%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公 司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建筑材料集团有限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 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 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