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成都市高新区永丰路47号1栋1单元11楼5户房产 (挂牌中)
项目编号: | GR2016BJ1001802-2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所在地区: | 四川/成都 | 所属行业: | 房地产业 |
挂牌日期: | 2017-05-24 至 2017-06-21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高新区永丰路47号1栋1单元11楼26号 | ||
房产证号 |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826171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58.92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高新区永丰路47号1栋1单元11楼25号 | ||
房产证号 |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826175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60.03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高新区永丰路47号1栋1单元11楼24号 | ||
房产证号 |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826163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60.03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高新区永丰路47号1栋1单元11楼23号 | ||
房产证号 |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826173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60.03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高新区永丰路47号1栋1单元11楼22号 | ||
房产证号 | 成房权证监证字第1826159号 | 目前用途 | 住宅 | |
附属设施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60.03 | ||
使用年限 | 已用年限 |
批准文件、内部决策文件 | 董事会决议 | |||||
批准单位名称 | 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20 个工作日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 |||||
价款支付方式 | 分期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在挂牌截止日17:00之前(以到账时间为准)交纳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挂牌期间仅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项目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2、本项目按标的资产现状进行转让,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①已充分清楚、理解和接受转让方所披露标的房产现状以及存在的瑕疵等一切内容,并自行承担本次受让标的房产所带来的一切风险和后果,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房产状况为由退还标的房产;②同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于合同签署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交易价款,或于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当于成交价款30%的首期款(含已缴纳的保证金),剩余交易价款须在一年之内付清,提供转让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并承担同期银行贷款利率;③同意转、受让双方在签署完《实物资产交易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受让方需办理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变更手续,转让方给予协助,如因房产限购、限贷等相关政策原因或受让方自身原因未能在《实物资产交易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标的房产权属变更登记,承诺承担按照合同成交金额的30%赔偿造成转让方相关损失,并同意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收回标的房产,再次进行公开转让;④同意本次标的房产交易过户所产生的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交易税费按房产所在地房产交易规定执行,凡国家有明确规定由转、受让双方各自承担的交易税费由转、受让双方承担,凡国家没有明确规定的交易税费由受让方承担。⑤同意在交易所出具实物资产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交易所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账户;⑥已充分理解并接受本次资产转让的所有内容及程序,非因转让方原因所引发的风险因素,由受让方自行承担;⑦同意标的资产的物管费、水电费自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之日起由受让方承担。 |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55.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北京时间17:00 | |||||
交纳方式 | 电汇 网上银行支付 | |||||
保证事项 | 1、上述保证金的法律效力包括对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竞价、签约和履约的担保。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面撤回受让申请的;②产生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④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实物资产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⑤合同生效之日起,受让方未能按合同履约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 |||||
处置方法 | 1、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2、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事项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正常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1、本转让标的现为自用状态,可提前腾空房屋。 2、本转让标的各户均有独立房产证。 3、本转让标的产权清晰,标的资产不存在抵押、担保等他项权利。 4、本转让标的原先为公司自用办公楼,以现状交付。 |
- 转让方信息
-
- 转让方:杭州海康威视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未填写!
- 联系人:张晶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66295732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未填写!
- 邮件:未填写!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正常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 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意 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4、符合国家法律、法 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