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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理县九加一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55%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厂房办公楼资产
  所在地区:   四川/自贡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04-04 至 2011-05-16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理县九加一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地址) 理县杂谷脑镇红叶公寓 法定代表人 斯达格•班玛 成立时间 2004-05-01 注册资本 人民币 2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6230370-2 经营范围 水电开发、建材、水利水电设备(含配件)的销售、维修、技术咨询服务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是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55% 2 赖仰贤 44% 3 王影雪 1%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9757.097000万元 7757.097000万元 2000.0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业务无法提供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8986.542000万元 6986.542000万元 2000.000000万元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12-31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业务无法提供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9882.594500万元 7882.594500万元 2000.000000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中同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3-16 评估基准日 2010-07-31 基准日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大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152.250000万元 固定资产 8604.850000万元 资产总计 9757.10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流动负债 7757.1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7757.100000万元 业务无法提供 净资产 2000.000000万元 2143.47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1178.9085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其他详见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和法律意见书。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截至2011年3月7日,转让方共向标的企业垫支款项7370万元。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详见评估报告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1178.91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多次付款 多次付款要求 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不低于30%的股权转让价款支付至联交所指定账户,剩余股权转让价款在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结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受让方必须向转让方提供合法的足额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意向受让方申请的同时应书面承诺:同意代标的企业偿还截至2011年3月7日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垫支款7370万元。支付方式为:受让方应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上述垫支款的30%支付至转让方账户;剩余70%垫支款在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结后9个月内付清,同时受让方必须向转让方提供合法的足额担保,并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向转让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通过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联交所”)交纳353.673万元保证金,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受让资格。如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协议成交,该保证金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竞价确定最终受让方,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支付完其余价款和垫付款后转为履约的部分款项,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按规定返还。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3.为保护转让方和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对此的承诺。非转让方原因,当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全部扣除该意向受让方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金:(1)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5)未按照信息发布公告的约定或产权交易合同支付剩余交易价款和垫支款的。(6)出现其他违反交易所产权转让相关规则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应当自行对照阿府函[2010]88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中的规定和监管要求,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 5.交易双方应共同配合,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45日内办理完结股权变更登记手续。若因受让方原因导致股权变更登记手续无法按期完成或股权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结后受让方不按信息发布公告约定支付余款的,转让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股权转让款的30%向受让方收取赔偿金。 6.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之审计报告和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根据该等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应为合法存续的内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 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53.673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四川岷江水利电力股份有限公 司 注册地(住所) 四川汶川县下索桥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55%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55%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最多延长24个周期。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