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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成都中信光达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及7700.892683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0BJ1003823   项目类别:   金融债权
  所在地区:   四川/成都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挂牌日期:   2010-08-23 至 2010-12-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成都中信光达地产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区桂溪工业园) 
法定代表人宋川 
成立时间2007-05-30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66049751-8 
经营规模中型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以上项目凭资质证书经营);项目投资(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企业信息咨询。(以上经营项目不含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需要前置审批或许可的合法项目。 
职工人数10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信深圳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60%
2中信地产成都有限公司4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43.91 -186.7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9425.05 5165.56 4259.49 
审计机构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0-07-31 2.05 -214.33 -214.74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11764.04 7719.29 4044.75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北京德祥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0-07-06 
评估基准日2009-12-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9425.05 11693.4 
负债总计(万元)5165.56 5165.56 
净 资 产(万元)4259.49 6527.8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14228.73268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北京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分公司 
律师事务所四川杰成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名下的土地现处于闲置状态(超过3年),曾缴纳土地闲置费,目前已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截至2010年【7】月【31】日,标的企业共欠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7700.892683万元人民币;截至2010年【7】月【31】日,标的企业尚未履行完毕的合同清单等相关文件在北交所备查。
2、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审计报告及法律意见书及其他相关备查文件。
3、本次挂牌价格是15336.19万元,其中股权挂牌价为:7635.297317万元,债权挂牌价为:7700.892683万元。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信深圳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广东省[440000]深圳市[440300]福田区[440304]深圳市福田区深南中路中信城市广场办公大楼内 
法定代表人毛鼎雄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70843322-3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6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6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168558-X 
批准单位名称中信深圳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股东会决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信地产成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四川省[510000]成都市[510100]市辖区[510101]成都市人民南路三段三号 
法定代表人王岿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10000 
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房地产业 
组织机构代码79494044-X 
经营规模中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中信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168558-X 
批准单位名称中信地产成都有限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股东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15336.19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承诺并同意:(1)在被确定最终受让方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60日内支付全部标的股权转让款及代标的企业偿还人民币7700.892683万元债务(该款项以下简称“标的债务代偿款”),标的债务代偿款直接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2)在标的股权交割之日(以标的股权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之日为准)起60日内,受让方应办理完毕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的公司名称、标的企业所有项目名称的更名手续,以便在标的企业名称、项目名称中均不再出现“中信”字样。自标的股权交割之日起60日后,标的企业在公司名称和经营活动中不得再使用“中信”商标或“中信”字样。在上述变更手续完成前,受让方应做好“中信”公司名称及商标管理和维护工作,标的企业应合法、合理使用“中信”商标,但不得损害中国中信集团公司权益。否则,应按日5万元向转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全部损失的,受让方还应另行赔偿。(3)标的企业继续履行已签订的所有协议和合同。
2、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1500万元交易保证金。如在挂牌期间产生2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价保证金。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其竞价保证金相应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意向受让方在缴纳保证金后,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金:(1)在转让方设定条件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挂牌期满后,只产生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能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60日内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款及标的债务代偿款的;(3)挂牌期满后,产生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4)竞价结束后,受让方未能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能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60日向转让方支付标的股权转让款及标的债务代偿款的;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材料的同时即表明已完全知晓标的企业及其项目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项目土地闲置现状),并承诺自北京产权交易所确定意向受让方成为标的股权最终受让方之日起承担全部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即使项目土地被政府无偿收回或被征收土地闲置费等),即使项目土地被政府无偿收回,仍承诺继续履行在北京产权交易所鉴证下签署的各项法律文书约定的全部义务。
4、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资料即为同意附件中《产权交易合同》的所有条款,并据此签署。
5、受让方须付清全部标的股权转让款及债务代偿款后,北京产权交易所方才出具产权交易凭证,转让方与受让方据此共同办理工商变更手续。办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发生的相关税、费用,各方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各自承担。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且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1500万元  
交纳方式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附件:产权交易合同.doc

 

 

 

受托会员经纪会员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薛茂盛  联系电话010-51267288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陈春雷 联系电话010-66295661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马晶波 联系电话010-66295735 
交易机构传真010-66295588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信深圳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
  • 联系人:薛茂盛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10-51267288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