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四川大庆高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2%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股权 | |
所在地区: | 四川/攀枝花 | 所属行业: | 化学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0-11-01 至 2010-12-30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大庆高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邛崃市羊安镇)
法定代表人 万志强
成立时间 2006-05-16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78814504-4
经营规模 小型
经营范围 生产、销售: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工业磷铵及磷铵副产品。
职工人数 12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42%
2 四川高宇集团有限公司 38%
3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管理局 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5392.86 -457.75 -444.03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5648.47 1954.7 3693.77
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0-09-30 76.28 -534.09 -534.09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5060.99 1901.31 3159.6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0-11-16
评估基准日 2010-05-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5209.96 5894.28
负债总计(万元) 1851.47 1921.47
净 资 产(万元) 3358.49 3972.8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463.14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 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标的企业具体情况详见《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交易所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黑龙江省[230000]大庆市[230600]龙凤区[230603]大庆市龙凤区兴化村
法定代表人 王德义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87549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2932039-8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4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43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大庆石油管理局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黑龙江省[230000]大庆市[230600]让胡路区[230604]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
法定代表人 王永春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6355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 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 12931013-0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043-3
批准单位名称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 其他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2463.143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应按照挂牌价格的30%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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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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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738.94万元 交纳方式 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 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项目联系人: 鑫通资本 施先生 电话:13370083068 传真: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