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四川中兴电力发展有限公司40%股权及6373.58万元债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 项目类别: | 厂房办公楼资产 | |
所在地区: | 四川/自贡 | 所属行业: | 电力工业 |
挂牌日期: | 2011-10-11 至 2011-11-16 | 投诉举报: |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四川中兴电力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地址) 四川省九龙县呷尔镇湾碉路
法定代表人 丛树样
成立时间 2006-11-17
注册资本 人民币 1000.000000万元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规模 小型
组织机构代码 79580439-4
经营范围
水利水电工程开发,水电站建设(不含土木工程施工)经营,管理,节能综合利用;建筑材料开发,经营与贸易。
职工人数 9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老股东是否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否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中兴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40%
2 四川活兴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32%
3 九龙县天祥电力实业有限公司 28%
主要财务指标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1969.747060万元 -491.413775万元 -491.338775万元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27313.004300万元 26804.343075万元 508.661225万元
审计机构 中瑞岳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8-31 889.993043万元 -565.637189万元 -565.637189万元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月报 26586.165702万元 26643.141666万元 -56.975964万元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国家电网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9-23
评估基准日 2010-09-30
基准日审计机构 北京惠明威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海铭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股东会决议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流动资产 1135.150000万元 1135.150000万元
固定资产 22513.390000万元 26788.710000万元
无形资产 0.560000万元 0.560000万元
其它资产 120.920000万元 120.920000万元
资产总计 27983.110000万元 28045.330000万元
流动负债 11258.030000万元 11258.030000万元
长期负债 16200.000000万元 16200.000000万元
负债总计 27458.030000万元 27458.030000万元
净资产 525.080000万元 587.300000万元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234.920000万元
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详见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1)本次转让标的债权为转让方对四川中兴电力发展有限公司人民币6373.58万元债权。四川中兴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其他债权债务由转让后企业继续承继。(2)转让方为四川中兴电力发展有限公司向银行贷款共计人民币16500万元(其中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4500万元,中国建设银行成都第五支行共计12000万元)提供的担保将转移给本项目的受让方。担保转移事项详见《产权交易合同》第十五条中的相关约定。
《产权交易合同》下载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1)被评估企业建造水电站房屋建筑物没有办理房屋产权证。
(2)公司以热枯河二、三级电站收益权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成都市第五支行、基本建设贷款117,000,000.00元;
(3)公司以水电站送出通信在建工程抵押给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成都分行营业部基本建设贷款45,000,000.00元。以上内容摘自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开元(京)评报字[2011]第014号《四川中兴电力发展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其它事项详见财务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其他信息 无。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 6773.580000万元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否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否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是
具体为:受让标的企业40%股权的同时受让转让方对标的企业的债权6373.58万元。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挂牌价格30%到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作为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产生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协议方式成交,该保证金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如挂牌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该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通过竞价确定的受让方,其交纳的保证金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直接转为部分交易价款。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规定返还。非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将被扣除:(1)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保证金后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意向受让方未与转让方按期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受让方须在五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剩余交易价款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到上海联交所指定账户。
3.意向受让方须认真阅读附件中的《产权交易合同》,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材料,即视为同意该《产权交易合同》中关于担保转移事项的条款,并承诺不对该条款进行修改。
4.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拟参与受让的,应在挂牌期间向联交所递交受让申请,并按规定缴纳保证金。若形成竞价,应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未在挂牌期间递交受让申请,或未在竞价现场同等条件下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 转让方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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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让方:中兴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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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中国境内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4.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2032.074000万元 交纳时间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中兴电力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一号 经济类型 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持有产(股)权比例 4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4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批准单位名称 国家电网公司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 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 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