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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6000000股股份(2.03%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项目类别:   金融债权
  所在地区:   四川/成都   所属行业:   其他行业
  挂牌日期:   2011-04-01 至 2011-05-25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成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四川省-成都市(成都市西御街16号) 法定代表人 毛志刚 成立时间 1997-05-08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325102.62 经济类型 国有参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股份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63314277-0 经营规模 大型 经营范围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贴现,发行金融债券等。 职工人数 3485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否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是 序号 前十位股东名称 持股比例 1 HONG LEONG BANK BERHAD 19.99% 2 成都创新风险投资有限公司 5.54% 3 成都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5.42% 4 成都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4.96% 5 渤海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4.92% 6 北京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4.92% 7 成都市财政局 3.82% 8 上海东昌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69% 9 成都工投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3.63% 10 成都博瑞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46%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2010年度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365408.8 183378.8 162536.8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15131981.1 14230700.5 901280.6 审计机构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 营业收入 营业利润 净利润 2011-03-31 118074.96 80586.48 61726.74 报表类型 资产总计 负债总计 所有者权益 季报 954076.92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 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 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 2011-03-07 评估基准日 2010-12-31 项目 账面价值 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 - - 负债总计(万元) - - 净 资 产(万元) 901280.6 1510364.04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30660.39(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 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 其他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1、意向受让方缴纳保证金,即视为完全认可本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2、转让方咨询四川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根据银监会的内部文件,如该项目单个股权受让比例超过2%,需要到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进行备案,但如果单个股权受让比例不超过2%,只需要到四川省银行业监督管理局进行备案审核(注:以上内容是指注册地为四川省外的受让方,四川省企业不受此限制)。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 中国[156]湖北省[420000]宜昌市[420500]西陵区[420502]宜昌市东山大道80号 法定代表人 林初学 注册资本(万元) 人民币 240000 经济类型 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 金融业 组织机构代码 17910067-6 经营规模 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 2.03%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2.03%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国资监管机构 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 中国长江三峡工程开发总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100015058 批准单位名称 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 决议类型 股东会决议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挂牌价格(万元) 32340 价款支付方式 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北交所)出具《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挂牌价10%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为准)。 2、如本项目在挂牌期间只产生一家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交易保证金在《股权交易合同》签署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一部分。如本项目挂牌期间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拍卖转让方式,该交易保证金相应转为竞买保证金。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将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全部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提交《产权受让申请书》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本转让项目挂牌公告期满,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意向受让方未参加后续拍卖程序的;(3)在拍卖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如协议成交,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能在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的。如拍卖成交,未能在拍卖现场与转让方签署《股权交易合同》的。 3、意向受让方须同意并认可《股权交易合同》(在北交所存档备查)中所约定的事项,此次交易如产生拍卖,受让方向北交所支付该项目最终成交价1%的拍卖佣金(拍卖文件在北交所存档备查),除此之外受让方无需向其委托经纪机构支付其它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财务顾问费)。 4、如协议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如拍卖成交,意向受让方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在拍卖现场与转让方签订《股权交易合同》。并于《股权交易合同》签署后次日将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5、意向受让方需同意北交所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将该项目的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的入股资金需属自有资金,且来源真实合法。 7、本项目接受联合受让,但受让方联合体不能超过三家。 8、意向受让方在向北交所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向转让方和北交所同时提交《承诺书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三峡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上海鑫通资本
  • 联系人:施先生
  • 地址:上海市广东路689号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021-36317624
  • 手机:13370083068
  • 传真:021-36317624
  • 邮件:jinjin83797883@yahoo.com.cn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
  • 受让方资格条件 1、意向受让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2、意向受让方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商业银行法》、《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中 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实施办法》、及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商业银行股权管 理的通知》、《商业银行与内部人和股东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等相 关法律法规及标的企业所在地银监局的有关要求,意向受让方须自 行了解上述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 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项目受让方的股东资格, 决定是否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包括 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北京产权交易所向意向受让方出具的 《受让资格确认通知书》不代表意向受让方符合监管部门的要求; 意向受让方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并不意味着其符合作为标的股权持股 股东的全部条件,并且即使意向受让方成为最终受让方亦不必然能 获得监管部门的审查批准并作为标的股权的持股股东。 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是 交纳金额 3234万元 交纳方式 支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信息发布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 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 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拍卖 项目联系人:上海鑫通资本 施先生 13370083068 fax 021363176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