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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四川大庆高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62%股权 (已结束)
  项目编号:   G310BJ1004011   项目类别:   股权
  所在地区:   四川/成都   所属行业:   化学工业
  挂牌日期:   2010-11-22 至 2011-10-31   投诉举报:   请点这里举报投诉
一、转让方承诺
  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
二、标的企业简况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四川大庆高宇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住所)中国-四川省-成都市(四川省邛崃市羊安镇) 
法定代表人万志强 
成立时间2006-05-16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5000
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所属行业化学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78814504-4 
经营规模小型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磷酸一铵、磷酸二铵、工业磷铵及磷铵副产品。 
职工人数127 人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标的企业
股权结构
标的企业原股东是否
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
1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42%
2四川高宇集团有限公司38%
3中国石油大庆石油管理局20%
   

主要财务
指标
(万元)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2009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5392.86 -457.75 -444.03 
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5648.47 1954.7 3693.77 
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报表日期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
2010-09-30 76.28 -534.09 -534.09 
报表类型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
月报 5060.99 1901.31 3159.68 
资产评估
情况
(万元)
评估机构中和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核准(备案)机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核准(备案)日期2010-11-16 
评估基准日2010-05-31 
项目账面价值评估价值
资产总计(万元)5209.96 5894.28 
负债总计(万元)1851.47 1921.47 
净 资 产(万元)3358.49 3972.81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463.143(万元)
评估基准日审计机构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律师事务所黑龙江司洋律师事务所 
内部审议情况股东会决议 
重要信息
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标的企业具体情况详见《法律意见书》、《审计报告》、《评估报告》及交易所备查资料。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否 
三、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黑龙江省[230000]大庆市[230600]龙凤区[230603]大庆市龙凤区兴化村 
法定代表人王德义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387549 
经济类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12932039-8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42%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2%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0010433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总经理办公会议决议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大庆石油管理局 
注册地(住所)中国[156]黑龙江省[230000]大庆市[230600]让胡路区[230604]大庆市让胡路区龙南 
法定代表人王永春 
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 3635500 
经济类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国有企业 
所属行业石油石化工业 
组织机构代码12931013-0 
经营规模大型 
持有产(股)权比例20%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0%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10001043-3 
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 
决议类型其他  

四、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挂牌价格(万元)2463.143 
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应按照挂牌价格的30%向北交所指定账户支付交易保证金。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采取协议的方式成交,该保证金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如挂牌期满有两家或者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产生,则该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
2、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将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的100%扣除:(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未参加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合同约定足额支付交易价款的。  
受让方资格条件1、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3、受让方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是否交纳保证金
交纳金额738.94万元  
交纳方式现金、支票、汇票、网上支付、本票、银行保单、等等其他方式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期 (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网络竞价 (多次报价)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受托会员经纪会员名称北京中之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经纪会员联系人李佳  联系电话66295615  
交易机构交易机构名称北京产权交易所
交易机构联系人郭智宇 联系电话010-66295658 
交易机构部门负责人马晶波 联系电话010-66295735 
交易机构传真010-66295588 
转让方信息
  • 转让方:中国石油大庆石油化工总厂
  • 企业规模:未填写!
  • 负责部门:北京中之信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 联系人:李佳
  • 地址:未填写!
  • 邮编:未填写!
  • 电话:66295615
  • 手机:未填写!
  • 传真:010-66295588
  • 邮件:未填写!
受让方应具备的条件